琳琅还要买房子呢,再过一个月走,自然是可以的,于是当下便道:“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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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房东听她说没什么问题,当下又不由后悔了,暗道,应该让她马上滚走的,这样她还没买房子,看她到时住哪儿。
仓促间要临时找个地方住,又是一桩麻烦。
于是当下眼珠子转了转,便道:“算了,你马上搬走,我不想看到你。”
琳琅道:“可以马上搬走,不过我这个月还没到期,还有一个星期,到时再搬。”
还有一个星期才到期,这也很正常,因为,蔡房东不是在到期时才找琳琅谈的涨房租的事,而是提前一个星期谈的,所以还有一个星期,租约才到期,也很正常。
因为还有一个星期,所以就算蔡房东让她赶紧滚,她也有时间来得及找新的地方住——要么暂时租一下,要么运气好,新房买好了,住进新房——不用担心马上被人赶走,毕竟她租约没到期,蔡房东不能赶她走。
蔡房东听琳琅这样说,看不能用让她马上滚的方法为难她,又后悔了,想着,既然用这招为难不了她,那让她再呆一个月,多收一个月房租也好啊,毕竟下一个租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续上,然后还不知道能给多少房租呢。
于是当下蔡房东又反悔了,道:“还是按之前说的,再过一个月吧。”
到时在这一个月,看他怎么整她——天天带客户来看房子,天天打扰她,气死她。
但,琳琅哪不知道蔡房东的小手段呢,知道这一个月,他肯定不会让自己好过的,毕竟自己不租了,让他没法继续占便宜了,按这人喜欢占便宜的心理,他还不要气死,到时会怎么找自己麻烦,可就难说了。
所以跟蔡房东通过电话后,琳琅马上便出去了一趟,扫附近几家房产中介的X信,加上,然后查看他们的朋友圈,发现有便宜的房子,便联系察看。
不错,虽然准备买房子,但琳琅也只打算买便宜的,因为县城这房子不值钱,太贵的不划算,将来卖不出去的话,沉没成本就太高了,而要是上十万的话,就算卖不出去,也就亏个十万,好一点。
其实省会现在房子也跌的厉害,很便宜,按理,该买省会的房子,毕竟一来省会的房子扛跌些,现在跌到底了,买了不会吃亏的,因为将来可能还卖的出去,不像小县城,这房子买了可能就卖不出去了,完全就是亏钱;二来省会发展好些,小县城各方面条件肯定没省会好。
但,省会就算现在跌的厉害,也还是贵,要几十万,琳琅暂时不打算买,将来看情况再说。
就像原身想的那样,琳琅也不想花太多的钱买房子,只要有住的地方就行了,钱暂时还是攒在手上以备意外情况,反正从原身的记忆来看,省会的房价,就算是多年后,也没涨起来,顶多就是没继续跌了,既然这样,那她完全可以再等等,不着急买。
她只是比原身强一点,原身连房子都不想买,她还是想买个住的地方,免得看人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