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序一脚深一脚浅地踩在湿润的泥地上。
1982年的农村,空气中弥漫着稻田和泥土的混合气息,远处传来几声鸡鸣和狗吠,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他刚刚正从路边的那个简陋旱厕里出来,胃里翻江倒海,强忍着才没让自己吐出来。
那个旱厕,不过是用几块木板和茅草搭成的简易棚子,里面没有冲水设施,只有一个大坑,坑里的粪便堆积如山,苍蝇嗡嗡作响,令人作呕。
陈明序用手背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新鲜的空气吸入肺部,驱散鼻腔里刺鼻的臭味。
他的目光扫过周围,看到的是一片片低矮的土坯房。
房顶上铺着稻草,墙角长满了青苔,屋檐下挂着几串红辣椒和玉米棒子。
村里的道路是泥泞的,雨后更是泥泞不堪,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生怕滑倒。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裤子是那种常见的蓝色劳动布,脚上是一双解放鞋。
陈明序环顾四周,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感。
他意识到,自己已经穿越回了那个物质匮乏、生活简朴的年代,面前的正是他曾经无比渴望逃离的地方。
深吸口气,陈明序沿着蜿蜒的小径,来到了村头的那条小溪边。
阳光透过稀疏的树梢,洒在清澈的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的视线中捕捉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
他的媳妇丁秀秀,正在溪边一块平坦的大石头上,弯着腰,双手熟练地在搓衣板上搓洗着衣服。
水花四溅,她不时用木桶从溪中舀水,浇在衣服上,冲洗掉泡沫和污渍,偶尔会因为用力而微微皱眉,但很快又恢复平静。
陈明序站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这一幕,眼眶湿润,脑海之中尘封已久的记忆慢慢浮现上来。
“呀,你怎么一个人从镇上回来了?”
丁秀秀若有所感的抬头,看到是陈明序,脸上露出意外的神色,又疑惑道:“你这是咋了,怎么就哭了?”
“没事,眼睛进沙子。”
陈明序连忙抹了把脸,压住心中的激动。
前世的时候,他是出了名的游手好闲,上了个初中就自视是个知识分子,对农村生活充满了厌恶和不屑。
他总是梦想着能够离开这个地方,去到大城市,过上富裕的生活。
但他的这些想法和行为却是那么的不切实际。
最要命的是,他又偏偏不信那邪,跟亲朋好友借了笔钱就抛妻弃子的出去闯荡,结果亏得一干二净。
亏了钱后,他就不敢回去,悄悄躲在外面。
最后还是被他抛弃在家里的媳妇拼命打工赚钱,帮他还了账。
但他媳妇也因为劳累过度得了肺癌,他偶然得到消息赶回去的时候,甚至连媳妇最后一面都没见上。
三个女儿也根本不认他这个在生活之中就不存在的父亲。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幡然醒悟。
但一切都已经晚了,他的下辈子一直是在痛苦中度过的。
没想到老天爷竟然还愿意给他一次机会,让他回到1982年。
而且还是在他打算借钱出去闯荡之前。
一切都还有机会,这一世他一定会好好弥补媳妇和三个女儿,带着一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try{ggauto();} catch(ex){}
“那你先回去吧,我把这些衣服洗完就回去。”丁秀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