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深夜,连续工作了十几个小时,没有吃饭,滴水未进,乃至眼睛都没有离开桌面。
我反复翻看羊仂部落仅有的一些记载,多半是近几年发生的事情,羊仂部落这几年得罪了周边许多部落,局势动荡不安。
如今,内部也是隐患重重,族人因为曾经和我们刀剑相向,时常缺乏安全感,另外,全部人都没有统一的法令,各家的生产力也高低不一。
羊仂部落,怕是迟早要大难临头。我一连看了一大箱典籍,决定再次立法。
没有资源,谈何强大?在草原上,怎么才能吃得开混的好?
答案很简单,所需要的无非三者,士兵,粮草,土地。再佐以良将,精锐兵器提升战力。
土地,羊仂部落倒是不缺,牧场宽广,但是,士兵数额尚且不够,不足以守卫这么大的疆域。
我粗略估计了一下,按照目前的领地面积。如若有一天,被其他部落联合讨伐,我们至少要五千兵马才得以保全族境。然而,自从今日约法三章过后,族人们走的走,逃的逃,不愿意顺从我的人都走掉了,如今剩下也不过四千多族人,加上我的一两千兵马,形势危急。
再者说粮草?如今的生产力入不敷出,牧民们劳动意愿很低。个个都散漫度日,也仅仅能够自给,就这样,怪不得他们还要去抢。
不抢,你这又多出来一二千个士兵的嘴,上哪里去养活?
我提笔一连写了一阵子,设立法律的意义,首先就在于改变羊仂部落现在散漫的情况,消除隐患。而第一件事,便是确立兵民分离的制度。
倒不如说,我要废除过去的旧法,那些都不合理。
法律和族人的生活方式全部都必须改变。
根据以前留下的资料来看,所谓羊仂部落的勇士,其实就是一帮牧民。
牧民们平时就放牧,打仗了,就拿起弯刀和弓箭,上马迎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