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变成了一个十分浅薄的人,遇事只是浮于表面,刮痧,然后就放弃,是吗?不是,我刮痧归刮痧,却学不会放弃,要总是刮一个地方也好,东边扒拉扒拉,西边又捅咕捅咕,生怕让别人知道自己闲,可是自己清楚,自己是闲的要死才会如此。
究竟如何才好呢?
他在全文的一半写了,他在白夜里行走,我不明白,我尽量不让人生留下污点,我知道做不到,过去的事只能引以为鉴,却反复折磨着内心无法超脱,未来会如何全然不清楚,只是我不会做坏事,同时,也做不了什么事而已罢!
说说写作手法。如果以后再写,必须要有事件,如我写20章,大约六万字,我就得先写好大约80左右事件当然,没必要那么多吧!就着这本小说,我可以数数有多少个事件。
人物,地点,事件1,描述内容,详细,逐步展开,如,先看见了什么,对新鲜事物的忍耐和主线任务的完成度,需要做出一定的牺牲。然后可以跳跃得大一点,继续对本事件进行谈话,中间掺杂其他不必要的环境描写。事件2,事件1被动人物的一些日常生活描写,可以展开他们发现了事件1而采取不屑一顾的态度,以便于事件1继续发展,为最后摧毁自身埋下伏笔。事件3写一些大环境,由1生4,以便故事可以继续展开。
心里也一直在变化着吧!从遗憾,到醒悟,到自知而无能为力,唉,事情大概就是如此吧!
我真的很废吗?管他呢?
如果一个东西在作品里重复了,甚至多次重复,那么就必须给它安排一个出路,否则就是惹人讨厌,或者挖坑不填。唔,果然I我还是不行。
emmmm,一顿挠头也无发可脱呵,要怪就怪自己窝囊吧。
主人公是真的执着啊!令人钦佩不已。
但是到最后,觉得窝囊也是一种优点,一种福分,于是,请让我继续窝囊下去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