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倒是愣住了,眨了好半天眼睛才结结巴巴地问:“你家、你家、凭什么就是我家了?我是你……你是我的谁啊?凭什么……”
“我是你的男朋友、你的男人、你未来的老公啊!”
“滚远点!”我抽了他凑过来的脑袋一下,“谁给你的这些封号呀?哦,跟我睡了两次就变成我的男朋友、未来老公啦?臭美的你!”
他倒是一点没受打击的样儿、梗着脖子、理直气壮地道:“我喜欢你、爱你呀!”
“闭嘴、闭嘴!”我连声喝止,“哪个男人像你一样一天到晚把喜欢呀、爱呀的挂在嘴边的?真是……爱现!”
他一下子正经了起来,扭头看着我好一会儿才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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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才问:“小笛,你相信我是爱你的对吗?”
我怔了一下,没吱声。虽然觉得荒谬,但是……我相信的!
“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你都要记得这点哦!”他的声音很沉、好像被人压了千斤重担在上面。
我看了他一眼,觉得这句话背后必定有相当严重的事情要发生。
他的眼睛又是那种黑得深不见底的样子。
“说吧!早点说说清楚,免得到时候后果太严重,我就真的一辈子都不理你了!”我也认真起来。虽然直觉告诉我并不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儿,但是我还是有点担心。
“我……”他有些为难的抓了抓脑袋。
“快点说、马上就到了!”我不耐烦了。
“我把你们酒店的一半买下来了!”他语速极快地说了出来,然后皱着鼻子、眯着眼睛瞟着我,一副等着我揍他的样子。
我嗤笑了一声,“切!就这事?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了呢!你反正闲钱多、爱买不买呗!”
“呃?”他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喜出望外地道:“你不生气?”
“生气?这酒店又不是我家的,我生什么气呀?我还得代表我们酒店谢谢你救我们于危难之中呢!”我真的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知道前些日子一直让我惴惴不安的因素可以说都不存在了!当然,这话不能告诉他,免得他的尾巴翘到天上去。
“小笛……”他将信将疑地歪着脑袋斜睨着我,“你真的不生气?”
我白了他一眼,把车拐进了地下车库里、才道:“我昨天晚上就猜到点了!你不是说你什么生意都做吗?我想投资酒店也算是生意啊!再说,哪儿这么巧呀?前脚那边办公室装修完了、rosette说她老板就快来了,后脚你就在我家门口等着了!然后你又说要跟我一起来上班,叫人到酒店里来接你!这么多杂七杂八的事一凑起来,我就猜到点了!”我有些得意地分析着。看到他眼睛越瞪越圆、一副吃惊的样子就更觉得意。
“小笛!”他欣喜得抓耳挠腮了一番,等到我一停稳车就立刻松开了安全带、张开双臂要我抱。
我笑着拍开他在我面前挥舞的手,拉起手刹、熄了火。“你姐姐我英明神武吧?”
“神武、神武!”他用力点头,还张着双手。
我也解开安全带、俯身过去马马虎虎抱了他一下。
他扳着我的肩膀不肯撒手。
“哎哟,时间不早了!”我掰开他的手、推他回到原位,急急忙忙跳下车去后面拿他的轮椅。
坐上轮椅之后,他一直仰着脑袋看着我、连轮椅的行进方向都不好好控制。
“看着点路!”我掰着他的脑袋朝前。
“小笛,你真的不生气哦?”他索性停下了轮椅,拉着我问。
我瞪他一眼,“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没说?!”
他张了张嘴、又抓了抓脑袋,一副很难开口的样子。
我俯身平视着他……很严厉地看他!
“其实……你也应该猜到了……”他哼哼唧唧着,捧着我的脸揉了揉道:“rosette是我派来打探你的情报的。”
“嗯,猜到了!还有吗?”我点了一下头。
“嗯……edward是我堂哥。”他忽然说了一句莫明其妙的话出来。
“啊?”我愣了,脑子里极快地搜索着有关edward的记忆。
“就是上次在147和我第一个打球的人。”
“知道、知道!”我不耐烦地摆摆手,他说的时候我就想起来了。“就是那个输给你六十几分的人嘛!”
“嗯!”他点了点头。
“他……”我刚要质疑,他已经接下去了。
“他也是我的合伙人、投资公司的合伙人。”
“哦!”我明白了一半,“那这件事具体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他目光闪烁地看了看我,然后低头整理着自己腿上的毯子、低声道:“他可能有点难弄。”
我勉强听清了这句话,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那家伙竟敢对他堂弟心怀不轨、也不怕遭天遣?!我可清楚地记得那次他推方致远进办公室时的那股子暧昧劲儿呢!于是我冲口而出:“他是不是同性恋?”虽然那天晚上他带着个来路可疑的女人出席,但是我还是觉乎着他的性向不同一般!
“啊?!”方致远被我问得吃了一惊,瞪了我一眼、低嚷道:“不是!”
我眯着眼看了他一会儿。妈的,不是才怪!不过我还是点了点头,“你说不是就不是吧!姐姐我再不上去就要迟到了!”
“哦!”他策动着轮椅往前。
电梯抵达了底楼大堂。
身边也有不少好奇的目光朝我们投过来,但总算还都是很节制地转瞬即逝的一瞥而已。
我把他送到大堂里的那一大圈沙发旁边,俯身看着他问:“就在这儿好吗?”嗯?背上好痒,真想挠一挠!
“嗯,我打电话叫rosette下来接我。”他冲我晃了晃手机。
我本想摸摸他的脑袋的,但碍于人多眼杂、还是忍住了。“那我走咯!”
“小笛!”他拽了拽我的衣角,朝我勾勾手指。
我没好气地俯下身。嗯?背上更痒了!
“中午一起吃午饭好吗?”
“不了!”我悄悄挣开了他的手指,“好歹你也算是我老板!”
他呆了呆,眼里忽然浮现起一种失望和……别的什么东西,看得我心里有点堵得慌。“哦!”他很轻地点了一下头,冲我摆了摆手道别。
我也冲他轻轻摆了一下手,浑身别扭不已地承载着他沉重的目光走开了。进电梯的时候我在想:何小笛呀何小笛,你真是个口是心非的东西!
接下来的一整天浑浑噩噩地过去了。午饭前我时不时地会拿出手机看一下、担心有什么电话没听到,每接起一个座机来电都会寻思会不会是小混蛋打来的。长久以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公私分明、不会把个人心事带到工作里来的人,但现在看来我是错了、彻头彻尾地错了!想当年和高不可攀分手的时候,我哭过、醉过,醉了再哭、哭着再喝过,但是我不记得自己曾像今天或者上次和小混蛋再见那次这样魂不守舍过!
我有点不明白……或者说是想不通。我觉悟出我对小混蛋的感情非同一般,但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更加不理解怎么会发生的!我信日久生情、信从一而终、信近水楼台先得月、信千里姻缘一线牵,但是我不信一见钟情。我不管小混蛋是怎么钟情上我的,但是他之于我来说应该甚至都算不上熟人,我怎么会……他怎么会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占据了我的脑子、突破了我的心防了呢?
是不是因为我寂寞太久了?不是吧!虽然我和高不可攀已分手一年多了,我也伤心过、想念过他,但是并没有因他而生起过寂寞感啊!也许是岁数大了、想要抓住青春的尾巴、再疯狂一把?不像啊!在147见面的那个晚上可以叫疯狂,可是事后的那许多牵挂和恋恋不舍和疯狂有点扯不上关系啊!
我困惑、也郁闷!都快三十的人了、也经历了几次感情的历练,怎么还像是情窦初开的青春期少年一样?
下班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朝分隔开两边办公区域的茶色玻璃门那儿瞟,最终还是摇摇头、收拾了东西走人了。
进家门之前,我又在楼下个到各处地四下踅摸,但是还是没有发现小混蛋的身影。到最后,我开始气我自己了:不是我叫他不要来的吗?不是我拒绝和他共进午餐的吗?早上抱他上车的时候我不是觉得面红耳赤、抬不起头的吗?现在还在这儿左顾右盼个什么劲儿啊?!
上了楼,我坐在八仙桌边好半天,都在反思自己的口是心非。
我想不通方致远对我的那种莫明其妙的信心哪儿来的?他怎么会以为我会不在乎他的残疾的呢?事实上,我分明是很在乎的!我无法想象每天都要抱他上车的场面,无法想象和他一起在公共场合出入的场面,更加无法想象带着他去见我的朋友、父母、亲戚……啊哟,想远了,不过,我还是继续想下去了。
要是!
要是我和他处下去了,首先面对的就是在酒店里出双入对。我的那些个同事们、领导们见了这样的场景会怎么想?一,诧异!二,怀疑我的动机!三,可能会为我不值……或者为他不值!四、五、六……肯定还有别的想法吧!
要是我熬过来了,肯定就得把他介绍给我那个小圈子里的朋友们。三个女孩,一个是我打中学起就要好的同学方婷婷、另两个是和我一起在酒店里工作过的前同事谢芳华和盛莉娜。她们见了方致远会有什么反应?婷婷是几个朋友中唯一知道我在高中时期的大大小小故事、包括后来和小潘的关系,她一定会以为我把方致远当成了小潘的影子,然后劝我别犯傻。芳华是我们几个里年纪最小、想法最简单的一个,她应该会从很纯洁的、爱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过她这关应该不难。而莉娜是我们之中最漂亮、最聪明、也是最实际的一个,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待方致远的出现,她都会高举反对的旗帜、很肯定而且坚定地劝我和他分手的!
要是我又挺过了朋友这一关,父母那儿我可就别指望咯!什么都别谈,光是方致远如此严重的残疾和无法自理的生活能力,我父母——天下任何一对父母——都会坚决予以否定的!
我觉得有点绝望了,同时也很庆幸事态还没发生到严峻的地步我就幡然醒悟了。
我想还是就这样吧!放过我自己,也放过小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