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主只爱吃傻鱼[快穿]

第十一节

最快更新霸主只爱吃傻鱼[快穿]最新章节!

****

一张白纸,可以任人随心所欲留下痕迹。甭管傻子身上有多少纠葛和秘密,一朝前尘尽忘,万事烟消云散,如同新生。

鄢鱼于晏怀安性命攸关,容不得有半点差池,他铁了心打这主意,下手毫不留情。少年咬紧牙关不张口,他强行撬开齿关,把药灌入,然后便坐在床边等少年醒来第一眼看见他。

药,绝顶的好货。一旦服下,会抹除所有记忆,使人犹若初生婴儿,没有任何生活经验,只余下简单的生存本能。

鄢鱼连忙让智能系统掌控身体,等药效完全发作后,他再次进入躯体,查看一会儿,不由得感叹霸主的心真狠。

虽说原主痴傻,可他的经历并未消失。呱呱坠地至今人,所有记忆,都储存在他脑子里。他的七情六欲,他的父母亲人……许许多多构成他人生不可或缺的元素,一瞬清零,这跟杀人有何区别?

原先鄢鱼需要时,还能搜寻原主的记忆,眼前来这一出,以后他再没办法看原主的记忆了。临时随身的系统简陋,无法复制一份记忆留存。若老金在,还能避免损失。如今,他一人奋斗,只能无可奈何地瞅着攻克霸主的难度再次升级。

晏怀安一见少年睫毛颤动,似要苏醒,面上表情变得更加温柔慈和。

少年慢慢睁开眼,眸子里纯粹毫无杂质,好似最清澈的湖水,令人一眼能望到底。他好奇地观察一切,无丝毫畏惧。

晏怀安抚摸少年的头发,立刻引来少年的注意。他见小傻子懵懵懂懂地眨着大眼睛,且还伸手去抓他的手玩,勾唇一笑,柔声道:“鱼儿,我是你义父,以后你便是我最疼宠的义子。”

此时的傻子连话都不会说,更别说理解晏怀安的话了。他咿咿呀呀,手脚乱动,没一会儿眉头一皱,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晏怀安没带过小婴孩,这阵仗不至于让他手足无措,可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他身边忠心的下属见此提醒,鄢少爷多日不曾好好进食,此时大哭大闹,许腹中饥饿所致。

小孩子嘛,饿了渴了想拉屎拉尿了都会哭闹。

晏怀安微微蹙眉,白纸虽好,也有坏处。他想成为少年最信赖最亲密的人,从一开始最好别把有关少年的事交给他人处理。

这就意味着,不曾养过孩子的摄政王,既要当爹又要当娘,他那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的亲儿子能享受的待遇,要先被鄢鱼体验了。

常言小儿难养,过程有多繁琐麻烦,最贤惠的妇人都不能保证从头到尾不厌烦,换成一个须眉男儿,只会更难更多事。

不过,自找麻烦的晏怀安,显然胸有成竹。从籍籍无名到如今天下大权在手,他最不缺的就是耐心和容忍。

何况身怀名器的少年注定此生与他命运相关,紧紧纠缠。想要得到,必然要付出,世上的事,从来都没那么多便宜。

晏怀安秉性理智冷静,鄢鱼这笔账,他算得好好的,并不觉有吃亏。此时此刻,他倒未曾想,自己选的路将来...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