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寒侵夜枕,霜冻怯晨妆。
又到了冷至不愿起床的季节,但马上就到了盛家举行晚宴的日子,钟书宁在前两日去了趟盛世取定制好的戒指。
刚下车,路助理就笑得讨好:“您来啦?”
“有点堵车,让您久等了。”
“不会。”
路助理跟着盛庭川,在盛世也算有些地位,大家极少见他对谁如此讨好。
“虽说钟书宁是贺先生的妻子,但小盛总为她未免开了太多先例。”员工们私下议论。
“一般接待客户,都是到专门接待室,路助理居然领着他直接去了四楼小盛总办公室,这肯定是得到小盛总同意的。”
“不过她长得可真漂亮。”
……
底下人议论,这些话就传到了盛心愉耳中。
她今天也在盛世,取前段时间来保养的珠宝,用于晚宴佩戴。
当钟书宁取了戒指,准备离开时,就偶遇了她。
“贺太太,真巧,又碰面了。”盛心愉主动打招呼。
钟书宁客气道:“您好。”
“取首饰?”
“嗯。”
“怎么样?设计出来的成品还满意吗?”
“挺好的,我很喜欢。”钟书宁和她只是简单寒暄就走,盛心愉看着路助理对她体贴备至,放在身侧的手,下意识收紧几分。
表哥待她还真好。
让亲信来接待她就罢了,居然还一路护送她上车。
待钟书宁离开,路助理回来时,盛心愉状似无意地问起:“路助理,我哥对这位贺太太似乎格外上心啊。”
路助理悻悻笑着:“这不是贺家那位小叔在帮咱们家设计老宅,加上她是贺先生的太太,上次过来又被人故意找茬,受了委屈,这次可不敢怠慢……”
“只是因为这个?”
“还能因为什么?”路助理装傻充愣。
老板都没告诉她钟书宁的身份,自己可不会自作聪明。
盛心愉笑着,“我也不懂,随口问问,就觉得表哥对她挺特别。”
难道……
不是因为她那双眼睛?
她死了那么多年,表哥居然还记着她!
惦念一个死人,对她这个活着的表妹却总是不冷不热。
舅舅和舅妈忽然回京,着手翻修老宅,她还以为他们终于要走出痛失爱女的阴影,结果全家最好的一处房间还是被空置出来。
甚至还移植了一棵荔枝树。
据说是改良的品种,因为京城的气候压根养不活这种树。
就连外公、外婆也还记挂着她。
这些年,她总觉得:
自己,竟还争不过一个死人!
简直可笑。
这人一旦死了,就成了白月光朱砂痣,怎么都是好的。
这些年因为那个死人,盛家各种节日都不曾张灯挂彩,更没举行过什么宴会,作为盛家大小姐,盛心愉精心打扮,单是脖子上那串搭配礼服的蓝宝石项链,估值就超千万。
她本该是这场宴会上,最漂亮的那颗明珠。
结果,众人说贺先生到了。
所有人的焦点都集中到了宴会厅门口。
就连舅舅、舅妈与表哥都亲自相迎。
贺家虽然显贵,但两家素无往来,也不必如此讨好吧。
盛家举行晚宴的地点在一处温泉山庄,所有宾客都可留宿,山庄外的树上挂着状似荔枝的灯,就像身处一个荔枝园内。
“盛家还真是用心了。”贺浔坐在副驾,余光瞥了眼坐在后排的两人。
那夫妻俩一路上都在咬耳朵。
贺浔简直无语:
天天见,有必要如此腻歪吗?
就像有说不完的话。
早知道就不该跟他们坐一辆车。
偏生出门时,父亲说:“你一个人还有必要单独坐辆车?”
结果就是:
他吃了一路狗粮!
累不累?渴不渴?腿疼不疼……
不到一个小时的车程,好似度日如年。
不就是侄媳妇给某人定制了戒指吗?
戴在手上,恨不能让所有人都看到。
抵达山庄酒店门口,陈最负责开门,贺浔下车时,看了他一眼,“你怎么受得了这样一对腻歪的夫妻?”
陈最:“钱给的多。”
贺浔拍了下他的肩膀,“这年头,赚钱也不容易。”
“……”
钟书宁今日穿了身新中式礼服,粉色对襟上衣,搭配白色刺绣长裙,完全遮住了她做过手术的脚踝,脖子间一串丝绸白的澳白珍珠,衬得人更温柔。
“来啦。”喻锦秋瞧女儿一手还拄着拐杖,恨不能上去冲上去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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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夫人。”钟书宁客气颔首。
一番做戏般的寒暄客套,一行人往宴会厅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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