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袭的队伍成员很快就确定了。
原因很简单,这支队伍完成袭击后,是不会回头的,他们的成员,也是和陈剑秋他们一起寻找宝藏和应许之地的成员。
陈剑秋团队的所有成员自然一个都不会少,连霍尔姆斯都整了一把枪,陈剑秋不指望这位未老先衰的地质学家奋勇杀敌,他只要能保护好自己就可以了。
阿帕奇部落这边,杰罗尼莫留下了洛岑,她将带领着矿场据点的剩余族人,隐蔽好自己,必要的时候做好转移,直到寻宝小队寻找到新的定居点。
跟随杰罗尼莫出发的人,除了斑鸠和大祭司以外,还有精心挑选的八个战士,他们都会使用连发步枪,近身肉搏实力更是强劲。
酋长原本想带更多一点人,不过按照陈剑秋的意思,人太多的话,目标也大,反倒不如人少一点,后勤压力小,灵活机动,更容易脱身。
这次行动的宗旨并不是歼灭,而是吸引足够的注意力。
其实还有另一方面的考虑,陈剑秋并没有说。
控制住队伍中阿帕奇族的人数,这样队伍的成分保持了一种相对的平衡,即使印第安人的想法出现了变化,他也能立即有效地控制住局面。
那种局面他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但不得不做好准备。
就这样,十八勇士,哦,不对,十七勇士和一位勇敢的女人,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已经整装待发。
矿洞前的广场上,升起了篝火,篝火的火焰,被控制到了最小,以防止被矿场外面的入侵者看见。
阿帕奇族剩余的男女老少们,都聚在了篝火的边上,他们并没有载歌载舞,而是半跪在地上,为自己的勇士们祈祷。
身为勇士中的一员,大祭司并没有身着宽大而复杂的传统毛皮祭司服,他穿上了部族女人为他新编制的劲装。
大祭司嘴里用部落的语言默念着祷言,双手指天,随后双膝跪地,对着篝火跪拜下去。
他没有向上天和火焰之神索要着什么,只是希望他们能够庇护自己的族人和族人的伙伴,去取得原本就属于他们的东西。
洛岑用矿场中找到的颜料为出征的勇士们描上彩绘,他们相信这能让他们在战斗中更加勇敢。
仪式大致完毕之后,众人翻身上马,杰罗尼莫转过头,看了一眼陈剑秋:“天勇者,你还有什么要说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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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秋清了下嗓子:
“出发!”
十八人的队伍肯定谈不上浩浩荡荡,他们如同月夜下的狼群,直扑美军的先头营地。
根据情报,那里有美军第六骑兵团的先头部队四十余人。
在匀速前进了一个多小时后,那个营地出现在了陈剑秋的视野里,美军毫不避讳,营地中灯火通明,如同荒原中的一盏明灯。
他们没有畏惧的理由,阿帕奇部落在他们几年来的追击下只剩下了一口气,不久前他们还刚刚打了一场胜仗。
自打克鲁克担任这个片区的美军最高指挥官后,对手下的军官们进行了“刻骨铭心”地战术教育,那些不听话的,要么被踢到了沙漠边缘吃沙子,要么直接被杰罗尼莫砍了脑袋。
他们学了乖,为了应对印第安人的夜袭,会把岗哨设立在营地外部,然后把队伍中诸如马车之类的辎重堵住营地的外围,
这样,当岗哨第一时间发现敌人时,营地内部可以第一时间依托辎重进行阻击。
陈剑秋从马上拔出了温彻斯特步枪,向后面高高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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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个人分成了两队,从两个方向向营地冲去。
夜袭部队分两队,杰罗尼莫起初是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