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耸了耸肩:“不管怎样,反正这是事实,洛萨的军队就摆在那儿,无论是装备还是战斗力都很不错,这是经过历次大战检验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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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你这么说,我还是感觉不太置信,这位洛萨侯爵,还是公爵什么的,抓来了一群农民,群氓,亡命徒给自己当骑士,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翼骑兵,敕令骑士还有那些具装铁骑的由来?”
理查翻了个白眼:“我也不相信,但这就是事实,腓力,不要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的模样,这可不是最尊贵的奥古斯都所应有的仪态。”
这两位国王都拥有一支花费重金培养的,毫不吝啬魔药的禁卫军,但就算有魔药的帮助,他们之前也都是精挑细选的勇士,而不是随便从地里拎出来的一个农奴。
贵族从小时候,便要接受军事训练,日常最大的休闲娱乐活动,就是骑着马去狩猎那些可能会危害到领地的野兽,甚至是水鬼这种低等魔物。
这种狩猎跟洛萨这种大贵族举行的狩猎活动不是一码事,是一种很日常的,相当于后世人随手打开手机玩两把游戏一样的活动,同时也是贵族肉食的重要来源。
而农夫只能日复一日地辛苦劳作,像牛羊一样食用谷物,得不到肉食。
就算有得到允许,专门负责狩猎的猎人,擅长的也无非就是弓箭,在战争来临时,这些猎户也往往会被征召为轻装步兵,负责远程支援。
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比人与猴子间的差距都要大。
洛萨这“神乎其技”的练兵法,在外人看来,就算有超凡力量参与在内,仍旧显得太玄奇了些。
腓力摊开手:“好吧,如果我们这位洛萨爵爷有着能把农夫变成战士的本领,那我就不意外他为什么那么热衷于讨好那些卑贱之人了。”
“他是因为这个才去笼络那些异端,异教徒的?”
腓力皱起眉,思索了阵,道:“或许不止。当初你的祖辈,那位大名鼎鼎的征服者威廉,用两万五千名诺曼人,统治拥有一百五十万的阿尔比恩,结果叛乱此起彼伏。而埃及人的数目,远超阿尔比恩人五倍,甚至六倍,十字军的数目却仅是征服者威廉带去的诺曼人的两倍。”
他看了眼理查,声音中隐含戏谑:“看来这位洛萨侯爵的确是个聪明人,换做是你的话,估计就只能等着他们造反了,再举起屠刀,杀个昏天黑地吧?”
理查冷哼道:“笼络那些平民有什么用?难道统治他们的领主,地方的豪强叛乱时,这些平民还敢拿起武器,为了保卫洛萨而反抗他们的领主吗?”
腓力轻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假使平民们都温驯顺从,洛萨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的采邑贵族去协助管理自己的领地?”
更喜欢任用官僚的腓力,已经开始思索洛萨这一系列举措的深意了。
分封贵族,虽然省事省力,但遗祸无穷。
当初征服者威廉打下阿尔比恩之后,第一个举旗造反的就是跟他一同在黑斯廷斯战役中并肩作战的布洛涅伯爵,紧跟着又是一系列内乱。
封臣扛着大旗,跟君主对垒,甚至是取而代之的先例,可不在少数。
如果所有臣民,都纳税给国王,就算没有了骑士阶层,下级领主,是不是作为国王的自己,也能用这笔省出的钱,搞一支数目不小的常备雇佣军?
或者说,只保留底层骑士阶层,但却将中下层贵族,替换为自己任命的,无法世袭的官僚贵族。
腓力尽情畅想着,他很清楚这么做会带来的阻力,但更清楚一旦完成了这样的壮举,便完全能称得上是“朕即国家”了。
...
东方的十字军西进。
塞曼努德的十字军也在抓紧时间备战。
洛萨这个十字军大元帅,却在今天一早轻装简从给,离开了塞曼努德城,只留下库尔斯在此地统筹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