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县令或县长是县\/道的最高长官,负责全面管理县\/道内的各项事务。
他们负责执行上级政令、维护地方治安、征收赋税、管理户籍等。
县令\/县长的权力相对较大,对县\/道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
设置:一般来说,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万户以下的县设县长。县令\/县长的设置和任命通常由中央政府决定。
县丞
职责:县丞是县令\/县长的副手,负责协助县令\/县长处理县\/道内的各项事务。
县丞通常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和司法事务,如审理案件、管理监狱、征收赋税等。
县丞还负责监督县\/道内其他官员的工作。
地位:县丞在县\/道内地位仅次于县令\/县长,是县\/道行政体系中的重要人物。
县尉
职责:县尉是县\/道内的军事长官和治安长官,负责县\/道内的军事事务和治安事务。
县尉负责维护县\/道内的治安秩序、打击犯罪活动、管理监狱等。
在紧急情况下,县尉还可以调动县\/道内的军队进行防卫或作战。
地位:县尉在县\/道内拥有重要的军事权力和治安权力,是维护地方稳定和安全的重要人物。
其他官职
除了县令\/县长、县丞、县尉等主要官职外,县\/道内还设有其他官职如主簿、狱掾等,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和司法事务。
这些官职虽然地位相对较低,但也在县\/道行政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总结
东周—春秋秦国时期的郡级与县\/道级官职构成了地方行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官职的设置和职责分工体现了秦国政治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成熟。
通过郡守、郡丞、郡尉等郡级官职的设置和管理,中央政府得以有效控制地方;
通过县令\/县长、县丞、县尉等县\/道级官职的设置和管理,地方行政体系得以有效运转和发展。
这一官职体系的建立为秦国的统一和强盛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