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牛逼哄哄的话刚刚落地,成都警察已经赶到了。
成都好市民报的警,报警的是一个大妈,甘愿牺牲个人时间耽误了她买菜的,也要去警局录笔录,证明三个小伙子被我一个路霸欺负,是我先出手打了人,而且恐吓了两位女孩,一个女孩为了息事宁人拿了钱给我,我还不满足,继续抢劫了一个男孩的钱包才作罢。
大妈正义感爆棚,每一句都愿意以身家性命发誓,保证她所说的句句属实!
当然我的笔录问话和大妈的笔录相比较就大相径庭,再问那三男两女,都支支吾吾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加上副驾驶上的黄毛的父亲来了趟,也不知说了什么话,最后说他们三个孩子迫于我的淫威,都不敢说话了,又有热心市民作证,我的笔录就显得纯粹是胡说八道。
我的腰包里领了五千五百五十元,扣除女孩送给我的一千五,我自己搜索到的五百五十元,只剩三千五百元了。
我告诉警察,我是早上五点四十左右在中行取的钱,取了五千,请问那一千五去了哪里?为什么不问那个短发女孩,她为什么会归还我一千五百元,我的笔录没有骗人。
可是女孩支支吾吾的没有说真话,后来又不需要她多说什么话了。
那边讨论了下我就从轻发落吧,按破坏治安条例论处,因为面对那二千零五十有点不清不楚也就不去以抢劫论处了。
但打人肯定是不对的,而且影响很恶劣,所以打人后的伤药费就以三千元作赔偿,另外华北海被执行拘留七天的行政处罚。
成都的市民的热心也许是与生俱来的,我的行政处罚在我被拘留第六天的时候迎来转机。
简单来说就是我住的酒店前台看见我在白天没有去退房,我的车还是停在酒店。
两天后我的车依然在酒店,但我没有出现过,她去问了经理,经理说,人没有来退房,我们就照常算就好。
前台说,那天他问哪里有银行,他说晨跑去取钱,会不会出事?我才不担心酒店的房费问题呢。
经理被前台问的一愣,告诉前台,就在她上晚班的翌日,酒店不远发生了一个跑步男拳打三男两女的事,被市民大妈报警给抓进去了。
前台也是热情市民,她下了班就赶去警局确认11号那天清晨是不是有个华北海的和人打架被抓了。
一问果真是被抓了,警察告诉她原委,前台就华北海取钱五千是有票据可查的,这里明显有着不合理之处,前台这样说,警察就不高兴了,把她赶了出去。前台就去了一品香火锅,调取了那天的录像,发现华北海果真就帮那三个人结过账,这就和华北海的笔录对得上号。
再通过服务员知道了有一对男女帮华北海支付了一百零八元,因为华北海没有余钱了,这又和华北海问她银行要取钱对得上号。
前台带着一品香的录像再去警局的时候,警察就新证据前认真对待了,当下就先把美美通知到场了。
美美的话真的让大家惊掉了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