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溪到达钱队长家时,钱队长正好在院子里洗漱,温溪走了过去,“钱叔,麻烦你帮我看看这是什么东西,这是我昨天在山上发现的。”
钱队长赶紧将杯子放下,将温溪手中的‘小黑狗’接了过去,仔细的瞧了瞧,“这好像是獾子。”
温溪也没有想到竟然是獾子这么可恶的东西,这个东西会偷吃粮食,一下山偷吃就跟野猪一样,能毁灭一大片的粮食。
大家对这个东西也是深恶痛绝。
“钱叔,既然这是獾子,那我就上交给队里吧!让队里来处理这只獾子!”温溪大方的说道。
主要是她并不想养这东西,就算她养大了,到时候也是要上交给队里的,那何必自己白白辛苦一遭呢?
干脆直接让队里饲养,她把自己的三只鸡照顾好就行了。
“小溪,那我就替队里谢谢你,今天上工前开会,我一定会在会上好好表扬你的。”钱队长高兴的说道,獾子养大了是可以吃的。
“钱叔,我要去镇子上寄信,那我就先走了啊!”温溪拜别了钱队长之后,就离开了。
从钱队长家院子出来时,又看到陈大花正好开门,陈大花看到温溪,脸上扬起了大大的笑容,“小溪啊,以后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你就跟从前一样过来找我啊!”
温溪淡淡的‘嗯’了一声,就快步离开,从前陈大花住她隔壁,方便来往,现在距离这么远,她可没有这个时间过来找陈大花,而且她家隔壁是常青青,前面还有其他的邻居,又不是没有其他好人了,她干嘛要舍近求远呢?
温溪背着空背篓,轻装上阵,很快就来到了镇子上,不过已经快五月份了,天气已经非常热了,温溪这一路走来,全身都出汗了,热的不行。
把包裹给靳长风寄了过去,并找到那个送信的邮递员,让他以后有包裹也直接带到乡下去,毕竟她也不是天天都有空来镇子上,要是人参到了,没有及时的取回去,在包裹里面捂坏了怎么办?
寄完包裹,温溪又买了一叠的邮票和信封,因为她知道,就冲贺辰安这粘人劲,未来应该比较费邮票和信封。
贺辰安实在是太粘人了,竟然能做到天天给她写信,她不行,她一忙起来就会忘记自己有朋友的事情。
估计贺辰安也是怕她忙的把他给忘记了,所以才会每天都给她写信,就是为了提醒她别忘记自己有对象吧?
温溪回去的时候去了一趟猪肉摊,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好肉了,都是猪下水、骨头和一些下等肉。
在温溪的心目中,在这个贫穷的年代里,东西只要能吃就行,没有必要太过于挑剔,毕竟以前更穷的时候,大家连树皮、草根都给吃完了。
所以温溪就将猪肉摊上剩下的所有的东西都给包圆了,猪下水和骨头不要票,但是下等肉还是要票的,只不过在价钱方面要便宜一点。
猪下水那么臭的东西,经过温溪的手都能变成那么好吃的东西,所以下等肉到她手里同样可以变成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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