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白徽记

第51章 老战士

半兽人的体内有恶魔血统,也有恶魔特性。好比,下位恶魔绝对服从上位恶魔,低等半兽人也服从高等半兽人。毕竟,半兽人的祖先是深渊恶魔创造的“工具”,就没准备放它们自由。

半兽人的服从性很强,代价是智力阶梯。大母和屠夫的智力高于萨满和斗士;萨满、斗士的智力高于没有性别的苦力。

如果谈论智力的平均水准,就算把半兽人苦力都剔除在外,天蛮族也比半兽人聪明得多。大多数初阶半兽人斗士只能做20以内的加法运算,正好是手指脚趾的总和。如果要做减法题,它们可能会把手指或脚趾砍下来,这确实有点为难半兽人。

蛮族的体魄、武技、智慧、战术都优于半兽人族群,但他们有自己的问题。

一方面,蛮族的生育力比较低,成年女性一年的孕期,一年的哺乳期,两年才生一个孩子,生育周期的长度仅次于赫默族,还不如迪萨半精灵。而半兽人大母7个月的孕期,6个月的哺乳期,不到一年就能生下6、7个幼崽。半兽人幼崽还长得飞快,苦力五岁开始干活,斗士十岁就可以和族人外出捕猎。雌性萨满发育的时间要相对长一些,她们大约在12岁的时候,向大母们学习如何制作的自己的诅咒骨刃。

半兽人还有个好处,族群中斗士和战斗萨满遭受损失,苦力会迅速填补它们的空缺。

所以,黑火部落里的蛮族受半兽人的欺压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最重要的问题是,原始信仰不能凝聚文明之光。

迪萨联盟的女神教派早被架空,高地名门仍然不遗余力地维持这块招牌,证明各大城邦是个整体。就算最卑贱的半精灵奴隶也会喊一嗓子:大地女神在上。大地神殿却很少过问奴隶和贫民过得怎么样。

蛮族聪明又有主见,但一块领地养不活整个部落,他们会分出一些人口,开辟新领地,组成新的蛮族部落。原始信仰不能把蛮族部落凝聚成团,而血脉亲情也无法维持太久。几百人口的蛮族部落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说不定哪天就完蛋了。由于缺少时间的积累,蛮族部落始终发展不出自己的文明,导致他们内卷的厉害。

部落与部落内卷,部落里面也在内卷。蛮族首领会模仿半兽人部落,人为创造阶级。瘦弱的蛮族男孩要受割礼,多余的女孩被卖掉。资源虽然集中在少数蛮族的手中,整个部落却为此付出流血的代价。

裂岩部落的入侵对博朗湖蛮族部落是个前途莫测的机遇,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至少,博朗湖流域十几个蛮族部落已抱成一团。而当前的情形,更是让蛮族的聪明和主见凸显优势。

和大地领主一战,裂岩部落的高等半兽人死伤惨重,四十多屠夫折损过半,人人带伤;参战的萨满几乎全灭。奎尔恩格拉刚刚晋升六阶屠杀者。他需要时间稳固境界,灵性之光也在提醒他,黑火部落的半兽人大酋长能不能容下一个新晋升的六阶屠杀者?如果黑火大酋长无法容忍潜在的竞争者,他该怎么办?

现在,奎尔恩格拉没有心情做多余的事情,数千裂岩半兽人就乱了套。它们在博朗镇里溜达,见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抢。有个半兽人斗士把半精灵女招待的内裤套在自己的脑袋上,然后被十几个眼红的同伴追了半条街。

那玩意有个屁用……蛮族战士一边鄙夷没见识的半兽人,一边抓紧搜刮博朗镇的物资。

蛮族也死了不少强大的斗士、勇士,就连萨满洛雅也被大地领主击杀。蛮族战士在悲痛之余,唯有拿走更多的财富才能对得起牺牲的同胞。他们不需要指挥,自发组成一个个小团体,在博朗镇里四处劫掠。

博朗镇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从来没有被蛮族劫掠者光顾过。主要是赫默族的娘们太凶悍,蛮族劫掠者只要接近博朗镇20公里,就会被一群赫默女战士追杀。可以想象,三十多年的时间,博朗镇里积累了多少财富。

在蛮族的眼中,博朗镇的砖头都是好东西,但他们更想要金银财宝、棉布兽皮、军备粮食、草药原料,以及最关键的铁料。

博朗镇城门的铁栅格,一扇就有三万磅重。前门的两扇铁栅格在裂岩酋长的眼皮子底下,蛮族战士不敢打它们的主意,但博朗镇还有一个和前门一模一样的后门。

一队体格强壮的蛮族战士,飞快地穿过乱糟糟的街道。他们目标十分明确,直奔博朗镇的后门。

“快,先上城楼,看看铁栅格的绞盘还能不能用。城楼里面说不定还有半精灵遗留下来的武器装备!”二级蛮斗士带着手下冲上城墙边的台阶,顺手把几个挡道的半兽人斗士推下去,让它们自由坠落,摔进厚厚的积雪。

同样是斗士,半兽人和蛮族的差距很大。半兽人斗士胜在爆发力强,血怒天赋可以减伤,但蛮族的基础力量就是它们的好几倍。蛮族勇士不仅体魄强韧,还精通武技。二级半兽人斗士可能连武技精湛的半精灵觉醒者都打不过,而普通的蛮斗士直接对标三级职业者。就算是没有觉醒血怒天赋的蛮族勇士也可以正面抗衡二级的半精灵职业者。

这队蛮族战士对裂岩半兽人下黑手一点都不犹豫,也不怕它们跑去找屠夫告状,因为普通的半兽人斗士出了名的头脑简单。它们可能连自己是被谁推下楼梯的都搞不清楚。

二级蛮斗士兴冲冲地爬上城墙,在城楼的外面闻到一股火油的味道,直觉在提醒他城楼里面有危险。

不过,他的心灵刚刚遭受过大地领主的压迫,对危险的反应变得迟钝,拿圆盾牌横在胸口就往里冲。但下一刻,他又转身走出来,只走了两步,其他蛮族战士就看到他魁梧强壮的身体从中间裂成了左右均匀的两片。

鲜血裹着内脏从平滑整齐的伤口处滑落,冒着蒸腾的热气。蛮族战士们感到一阵深入骨髓的寒意。

没过多久,天灵斗士洛克扛着他的大石锤来到后门城楼,他看了一眼死状凄惨的同族斗士,就跨过两片尸体,走进宛如坟墓般寂静的城楼。

里面的味道浓重刺鼻,那是鲜血、肠胃容物、烟草、炭火,还有火油糅合而成的气味。巴托姆老板嘴里叼着烟斗,坐在一个木桶,左腿翘右腿,膝盖上面横着两把寒光闪闪的弯刀,他的周围是一片血泊,几个蛮族战士的残躯横七竖八的躺在地砖上。他们的死状就像外面的二级蛮斗士,强壮的身体被利刃剖开,伤口顺滑,血浆和内脏流了一地。

天灵斗士洛克仍然能感知到城楼里萦绕着一股锋锐凶厉的气机,那是剑士的意志显现。但他毫不在乎,一脚跨进城楼,就像一头大像闯入画家的工作室,瞬间就破坏了里面的意境。

“很锋利的弯刀……红狮巴托姆!”洛克将份量惊人的石锤杵在地砖上,双手握着锤柄,恶狠狠地盯着坐在木桶上的老剑士。

巴托姆感受到天灵斗士对自己的刻骨仇恨,他惊讶地问道:“博朗湖蛮族有三位天灵斗士,你是哪一位?”

洛克用流利的半精灵语说道:“我是刃齿部的洛克,乌尔洛克的儿子。”

少数蛮族劫掠者会说半精灵语,这对他们的劫掠行动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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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托姆皱了下眉毛,点点头,唏嘘地说道:“乌尔洛克……我记得他,噩梦散播者乌尔洛克,一个强大的天灵斗士。就算他最后死在莎拉的手里,我都常常在噩梦中见到他。呵呵,乌尔洛克让我放弃冒险生涯,如今,他的儿子又来找我复仇。这可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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