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苏,苗苗以后去京市读大学,我和她嫂子,可就不能跟着了,婶子还得拜托你多照顾着苗苗一点。”
大概是由于兴奋,即便没有喝酒,苏念的脸颊也有些微微泛红。
“婶子放心,我和苗苗现在和亲姐妹也没什么差别,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她的,绝对不让婶子您担心。”
“而且到了京市,我打算把家里三个孩子都带去京市读书,是一定要在京市买房子的,到时候,苗苗一样可以来我家玩。”
听苏念这么说,金婶子放心不少。
只是……
“你和小沈才相聚,又要分开了。”
闻言,沈淮却并没有任何的伤感,可是笑着开口:“婶子,我明天就去部队问问,能不能把我调去京市,就算不行,也争取去离念念近一点的地方,不会分开太久的。”
金婶子也笑:“小沈是个疼媳妇的,小苏跟了你,以后就等着享福吧。”
说着话,金婶子又想起了陈年旧事:“当年还好你们两个没离婚,要是真离了,我看着,你们俩人都会后悔。”
沈淮望着苏念,心里无比庆幸。
还好她出现在了自己身边,让他收获了这样一段诚挚的感情,以及一个美满的家庭。
苏念倒是没想太多,不管离不离婚,她都会活成自己想要活成的样子。
至于现在,有沈淮这样的人陪着自己,她当然也很满足。
晚上,送走了金婶子一家,沈淮催着苏念洗漱过后早点去休息,自己带着孩子们收拾好了碗筷。
沈弘烨和沈弘安洗过碗之后,沈淮按照苏念之前和孩子们约定好的,给他们两人一人一毛钱零花钱,这才回了房间。
关上门之后,沈淮发现,大概是白天太累,苏念已经睡着了。
他轻手轻脚地上床,躺在苏念身侧,把她抱在怀里。
这样的生活,就很好。
……
转眼间,离京大开学只剩下了半个月的时间。
沈淮向组织上说明了苏念要去读大学的事情,申请调往京市。
由于他在上一次任务中出色的表现,沈淮现在已经升为了营长,这次调任也通过了,他可以和苏念一起前往京市。
和沈淮一同调往京市的,还有他所带领的小队,其中就包括江明。
这次去京市,托沈淮调往京市的福,苏念和三个孩子以及金苗,并不需要去挤火车,可以搭军车一去去京市,只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
于是,在距离开学还有半个月的时候,他们便出发了。
金婶子原本给金苗准备了不少行礼,都被苏念给劝住了。
“婶子,我们提前去几天,需要什么东西,到了京市再买,不用带这么多的。”
由于和苏念关系好,金婶子家现在也攒下了两千块钱,这次金苗去京市读书,金婶子直接给她带了五百块。
只是置办一些生活用品,花不了太多的钱,金婶子想了想,觉得苏念说得有道理,便只给金苗带了一个包袱,让她轻装上路。
负责给苏念一家人开车的,依旧是江明。
考虑到金苗和其他人不熟悉,江明的车上,是苏念带着三个孩子,以及金苗一起坐车,至于沈淮,则去了其他战友开的车。
一路上,沈淮的战友们也会轮换,以免造成一个人开车太久,疲劳驾驶的问题。
第六天傍晚,几辆军用吉普车总算到了京市。
沈淮需要先去京市部队报道,索性把家人和金苗也都带了过去。
金苗的哥哥也是军人,因此对于部队里面也算是熟悉。
到了部队中,有专门的人负责接待他们。
等到沈淮转完了关系,才来休息室里接人。
“走吧,带你们在京市逛一逛。”沈淮说道。
苏念在他的话里听出了几分不同寻常:“老公,你对京市很熟?”
“以前来过,也待过一段时间。”沈淮道。
他父母早亡,曾经在京市的亲戚家里小住过几年,成年之后,就进了部队,还自己考了军校的文凭。
苏念猜到,这应该和沈淮以前的经历有关。
沈淮从未和自己说过他以前的事,书里也没有写到过,苏念虽然好奇,但现在显然不是问这个的时候。
“既然你熟悉,就麻烦你做向导,带我们好好逛一逛啦。”苏念娇俏地开口,挽上了沈淮的手臂。
其他的战友们已经去了部队安排好的宿舍,并没有打扰沈淮和家人相处的时间,沈淮便带着苏念和三个孩子以及金苗在京城走了走。
快到傍晚时,他找了一家铜锅涮羊肉的店,带一行人吃了一顿正宗的涮羊肉,又找了招待所,将他们安顿好。
“明天早上我来接你们,京大可以提前报道,我先带你们去学校,给金苗把住宿办理好。”
至于苏念的住宿,就没有那么着急。
沈淮知道,苏念是打算在京市买房子的,这两天,她一定会抓紧时间去看房子。
与此同时,沈淮也得解决家里三个孩子上学的问题。
沈淮的部队关系已经转来了京市,自然能给三个孩子安排进京市的学校,再加上妻子是京大的学生,让三个孩子读京大附属小学,简直不要太容易。
沈淮一家先把金苗送去学校安顿好,接下来的三天,沈淮用仅有的假期陪着苏念跑动跑西,解决了三个孩子上学的问题之后,苏念总算在京大附近买到了她心心念念的四合院。
这四合院,比之前在联合村时,三户合住的四合院还要大两倍,屋子很多,带着古色古香的韵味,苏念断定,等到几十年后,这间四合院一定会涨到天价。
房子买到手,苏念忍不住拿出相机拍了几张照片,不知不觉间,沈淮便进入了她镜头的取景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