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承川没有回答,而是继续上前。
男人急了,上前阻拦,然后就被厉承川一刀抽飞了。
第二人也没逃过一劫,又是一道完美的抛物线飞翔。
守卫扑街了,厉承川也推门而入,一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身后的大门缓缓关上,将门外几人的视线隔绝在外。
“厉总的身手真俊,刀也不错。”宁成勋第一次看见厉承川拔刀,有被帅到。
红蝎也有刀,但自我感觉,根本没有厉承川身上的唐刀靓。
此时他听着饮品店里的动静,羡慕道:“在末世,一把靓丽的冷兵器是独属于男人的浪漫。”
见小队几人都发表了对唐刀的看法,楚惟抬头,严肃声明,“那是我的刀,是他抢走了!”
还浪漫的男人,那就是个土匪!
“啊?”红蝎想象了一下楚惟用刀的样子……没想象出来。
宁成勋看着表情不悦的楚惟,打量起对方胳膊的肌肉线条,“能看得出你是练过的,那刀也配你,不过你为什么不亲自拿刀?”
“对啊,为什么?”布丁也问。
香香软软被宠爱的男孩子是很好啦,但爷们儿就是要战斗才帅!
因为他是个残废,楚惟收起外露的情绪,低下头,“被人伺候不是很好嘛,你们不都很羡慕我。”
布丁及其他人全部沉默,这点确实无法反驳。
别人如果躺平,他们要唾弃他没有上进心自甘堕落,但如果他们可以躺平,就当他们没说。
“那起码要直立行走吧!”
老半天,红蝎才想出一个反驳借口,并从包里翻出一双限量版球鞋递给楚惟,“这双可是我最喜欢的限量联名款,一直都没舍得穿,算你有福气。”
这福气给楚惟,楚惟要了。
“鞋很漂亮,谢谢。”楚惟抽开鞋子的蝴蝶结,往脚上穿。
几天只穿袜子不穿鞋,总让他有种果奔的不适感。
线条流畅的小腿蹬进了鞋子,俗气的红白配色意外地衬楚惟的冷白皮。
闪闪一个黄白肤色,看的羡慕,“大小还合适吗?”
楚惟穿上两只鞋,在地上踩了踩,“刚好。”
“你多大脚码?”宁成勋随口一问。
但楚惟的回答就慢了几秒,“四四码。”
宁成勋没在意,哦了一声。
“不对啊。”
红蝎纳闷的露出个脑袋,低头去看自己刚送出去的宝贝鞋,“当时抢这双鞋刚好没有四四码,我才买了双四一收藏,怎么就成四四了,你真不挤脚啊?”
“……不挤,谢谢。”楚惟对着红蝎挤出个笑。
其他人一下子明白个中缘由,傻登登的红蝎始终慢人一步,非得隔着鞋伸手去摸摸楚惟的脚指头,“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你这到底是知道还是不知道啊?”
楚惟:“……”抬脚躲过咸猪手。
手底下的人跟群商场导购一样,围着人问东问西,宁为谦早就看不下去,更别提还有个‘优秀导购’不停追着顾客跑。
他捏捏眉心,直发愁,“红蝎,差不多行……”
“你在干什么?”
拎着一只购物袋归来的厉承川,看着对楚惟动手动脚的红蝎,问话里已经带上了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