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了,你、林清霞、菲菲、甘杉、田骏……”楚源念叨着。
“包租婆谁来演?这可是重要的角色!”姜熠回忆前世这部戏的角色,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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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问甄真能不能演。”
……
挂断电话后,姜熠开始计算公司赚了多少钱。
《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香江本埠的票房累计是178万港币,除去宣发、院线的钱后嘉和能得到106万。
源熠电影公司与嘉和的协议中明确写到,这部戏由嘉和全资,故源熠公司只能分得利润的15%,也就是16万港币。
美丽岛这边的票房达到了1800万新台币,如果换算成港币为360万,嘉和与片商的分成是五五四五,也就是198万。源熠公司能够分得29.7万港币。
东南亚总票房累积到80万美金,差不多是368万港币,嘉和与片商的分成是五五开,也就是184万港币,源熠能得到27.6万。
至于拷贝那些钱,源熠就不要想了,那部分嘉和独享。
这么算下来源熠在《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电影上的获利为83.3万港币。嘉和则获利600多万!
看到纸上计算的分成,姜熠心在滴血,嘉和只花费了70万,最终获利600多万,简直是抢钱一般。
什么时候能有自己的院线,能有自己的制片厂。想到绍氏85万㎡的片场,姜熠就是有十倍的收入,也买不起。
这次《七十二家房客》,按照姜熠与楚源的商量,票房分成一定要提高到45%左右,不能全让嘉和独吞了。
这部戏总投资根本用不了多少钱,全在一个场景里拍摄,又是群像戏,开支大头在演员薪水,但这是1972年,演员片酬极低。
除了李晓龙片酬上了200万以外,其他人有几个过十万的?这个时代演员一部戏的片酬能上万已经是非常大牌的了!
像狄隆、姜大伟一年也就赚十来万块而已,他们每年基本演五六部票房过百万的电影。像1971年香江票房前10中,有4部是狄隆、姜大伟主演的。
这也是为什么张澈在绍氏能怼天怼地怼空气了,没别的,就是电影卖座!
就在《窗外》杀青的时候,发生了一件特殊事情。
琼姚来到捌十年代电影公司,找到他们的老板商量,能不能不要上映《窗外》!谈判自然失败,扬言法院见!
原作者状告电影公司侵权,这种事情在美丽岛发生,几乎可以把这部电影判死刑了,起码在上诉期间,这部戏是不能在美丽岛上映的。
也就意味着《窗外》少了一个巨大的市场,还是比较喜欢文艺片的市场。到香江,那里的观众更喜欢武侠片、功夫片、风月片……
姜熠驱车来到林清霞的家里,与她的爸妈商量清霞前往香江发展的事由。
“一定要去香江吗?”林母担忧地说道。
香江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陌生的,没有亲人在那里生活工作,一切消息都是从报纸上获取的。
“阿姨,美丽岛的电影行业还在起步阶段,香江的电影发展非常早,又有一大批内地来江的人才。清霞在美丽岛只会被耽误!要是您不放心,可以一起去,或者大哥林胜森去也可以。”姜熠耐心地解释道。
林胜森倒是非常想去,可被他的父亲拒绝了,大哥怎么能指着妹妹赚钱呢?要有自己的事业,才是正途!
最后商量一番,还是由林母带着林清霞前往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