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
军官学院的围墙下,一众学员们横七竖八躺了一地,近日气温回升的比较明显,太阳很晒,刚刚跑完十公里,众人都选择在阴凉地歇一会再去吃饭。
张天恒嘴里叼着烟,递给了闫兴和侯俊峰一人一根,半个月的相处下来,三个人已经抱团成了朋友,张天恒也终于得知了侯俊峰的身份。
老爸是野战师的参谋,老妈是京畿连锁酒店的老板娘,可以说是叼着金汤匙出生的,但老爸并不严厉,相反十分宠溺这个儿子,走上进部队这条路,是侯俊峰自己选择的。
虽然侯俊峰的老妈很想让儿子接手自己的产业,但是侯俊峰从小就不喜欢算数,对经商什么的是一窍不通,所以老妈就断了这个念头,打算把酒店交给亲弟弟打理。
侯俊峰的舅舅是个商界奇才,对这个外甥那也是相当照顾。
侯俊峰的人生就像是一本不厚,但是包装精美的书,开篇完美,中间有波澜,但是结尾一样完美。
他这样的身份,躺在家里吃喝玩乐,还能让往后五代吃喝不愁,但是他偏偏来参了军,私下里玩得很开,一旦涉及到部队的事情,立刻和换了个人似的,十分较真。
譬如十公里,从头到尾是一点休息的时间都不给自己留,咬着牙也要跑完,而且从来没什么架子,喜欢把钱挂在嘴上,但花的又挺省,都是自己的工资。
张天恒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下来,已经打算将侯俊峰纳入自己的计划当中了,他的身份和家世,不可能是欧方安插的卧底,因为家境太好了,而且根骨就摆在这。
闫兴的一举一动,张天恒也都看在眼中,和侯俊峰相比,闫兴的出身就平淡太多了,爹娘都是农村人,祖祖辈辈就在边境小村种地,而且闫兴的文化水平的确不高,是一点点从基层被提拔起来的。
两人的资料张天恒都仔细阅读过,所以找他们一起来执行任务,必然是事半功倍。
于是张天恒抓住围墙下其他人都去食堂吃饭的当口,压低声音说道:
“先别着急,在这再躺一会,我有点事要和你们说!”
侯俊峰叼着烟愣了一下,点了点头,没放在心上,闫兴只是继续翻着高中课本,一分一秒都舍不得浪费。
等到人都走完之后,张天恒眯着眼睛,双手垫在脑后,靠着树干,开口说道:
“这一批学院里面,有叛徒混进来,要借着学习的机会,搞破坏!”
侯俊峰当即坐直了身子,闫兴也放下了手上的课本!
“你这消息是从哪儿得到的?”
张天恒指了指常战办公室的方向:
“你们以为江教官总是找我,是因为喜欢我啊?我才没有那么自恋呢,再说我也没那个能耐,因为我之前和常教官还有江教官共事过,所以他们比较信任我!”
侯俊峰长叹了一声:
“我还是觉得江教官对你有意思,不过你把这事儿告诉我俩干啥?你该不会是要拖着我俩下水吧?”
“哪能呢,我一个人实在是找不到这个叛徒,所以合计了一下,就你们俩我还算是信得过了,怎么样?考虑考虑不?这任务可是有经费的!”
“那我干了!”
闫兴嘴里叼着一根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来的能量棒,一边嚼着一边说道:
“能做点贡献,还有薪水拿,傻子不做!”
侯俊峰的目光落在能量棒上,咬牙切齿地说道:
“刚才跑十公里的时候,我找你要吃的,你不是说吃完了吗?这东西从哪儿冒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