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锦谦见高芷君紧皱着眉头,一眉为难的表情,他鬼使神差的带着伤上前为她解困,真诚地说:“我知道你有本事走出森山,但你有一个几个月的侄子,难道要一直背着他走出森山吗?
走出森山大概也要半个月,一个人带着几个月大的小孩不方便。
不如留下来,让大嫂和二嫂帮忙看着,你想做什么也方便,不是吗?
再说了,一个人在森山行走,始终有危险。
我们一条村的人有几百人,有什么危险,大家一齐应付。
不是说,双手难敌四拳吗?
有这么多人,要打架也不能吃亏。你认真考虑下吧?”
高芷君转身看过去,四目相对,空气瞬间凝固,好像有什么在悄悄发酵。
高芷君认真的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眉目如画,肤若凝脂,气度温文尔雅。他的容颜如玉一般,清澈透明,不带一丝杂质。
真是应了那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好一个美男子,都说古代盛产美男美女,果然祖宗的话不欺我。
想想他刚才说人多力量大,她就觉得好笑。
他们是有几百人,面对狼群时,还不是吓得瑟瑟发抖。
如果不是自己救了他,恐怕他现在是狼的食物,这几百人也将会是狼的食物。
只有是高手时,才能说人多力量大。
不过,他说的一句话是对的,背着侄子在森山行走的确有不便。
看那位夫人和那位大姐,她们都不像坏人,还有那两个孩子,也不像坏人,刚才的公子,说话的神情一看就是读书人,应该也不是坏人。既然她们都不是坏人,把侄子交给她们照顾,也不是不放心。
自己背着侄子走出森山,的确不是问题。
出去后安定下来,也可以买人照顾侄子,没有人陪侄子玩,始终孤单。
刚才那位大姐,她好像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年纪跟侄子差不多,应该能玩在一起。
跟着他们一家走,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
经过一番思量,高芷君决定跟他们走。
不管将来是他们保护她,还是她保护他们,始终是合作关系,大家互帮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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