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归耕种者(佃农),剩余五成归“大明天王”,再由“大明天王”从自己的收成中分出一成,给土地的所有者(即地主、寺庙、沐家等)。
称为“官四民六”。
这项土地政策,大西军承认“田主”有权享受土地收益,但“田主”的收益却是由大西军分给。
类似一份分红。
大西军实际上是绕过了地主这个中间阶层,直接跟耕种者对接,减少了征收的中间环节,同时对地主阶级也没有赶尽杀绝。
而是从大西军的收益中,分出一部分收益给他们,以减少地主的反抗,缓和农民——地主——朝廷三方的矛盾。
一方面是承认土地私有,另一方面又是对这种权力实行限制与剥夺。
并且在表面上,这种改革方式,只是限制了地主的利益。
但本质上,是限制了地主对土地上佃农们的控制。
以及剥夺了地主在基层的话语权。
地主通过土地控制佃农的生产资料,让佃农离不开地主,从而达到控制佃农人身的目的。
而控制了绝大多数佃农的地主,自然在基层里,说什么就是什么。
说大西好,自家的佃农们就会一起说大西好;说大清对,那控制下的佃农们也自然会说大清对。
跟地主的利益一致,形成利益共同体。
也就是在实际上,佃农,已经成为地主的私有财产。
地主有了钱,有了人,有了话语权,就相当于有了武装力量,有了对抗朝廷的“权力”。
有了这种“权力”,在“县官不下乡”的广大农村地区,地主士绅就是“土皇帝”。
既然是“土皇帝”,那么就是想干嘛就干嘛,好处自家拿,骂名朝廷背。
隐藏在土地背后的“权力”,才是永历朝旧官绅们最看重的。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而孙可望断了地主士绅的“财路”、给百姓活路的做法,令永历朝的士绅们,极度痛恨孙可望。
因此,他们想到了拉拢原本就与秦王有隙的晋王李定国。
名义上很好听,就是孙可望“僭越,不敬皇帝”。
其实,皇帝只是一块牌子罢了。
而晋王在政治上的“质朴如初”,让官僚集团们找到利用的空间,最终造成秦晋内讧。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晋王李定国所代表的,是旧士绅的地主势力,而秦王孙可望代表的,是底层百姓。
此次内讧,拥有官绅地主支持的晋王大获全胜,秦王败逃。
随后,秦王孙可望投靠清廷的错误做法,更是让旧士绅、地主们找到攻击“营庄制”的理由:
大家快来看,孙可望居然去投靠满清,他果然是坏人。
既然是坏人,那么他施行的制度,肯定是坏制度,我们要推翻他!
于是,以西南一隅,支撑永历朝十几万大军、对抗清廷十余年、甚至是支持李定国将军取得“两蹶名王”历史战绩的“营庄制”,被大明官僚们联合推翻。
重新恢复“大明旧制”。
这次内讧,永历皇帝获得实权、晋王获得声望、士绅地主获得利益,皆大欢喜。
受伤害的,只是刚有几日饱饭吃的生民罢了。
十五个月后,昆明城破,清兵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