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微冷。
天空下着蒙蒙细雨。
那一条通往青云镇的羊肠小道,在迷雾中看不见尽头。
少年褪去白衣洗铅华,着一袭青衫步,带酒冲山雨。
偶尔有牛车马车经过,飞溅起的泥泞再也不会沾在少年身上。
他曾在桃花缤纷的日子悄然离开小镇。
三年后,他在一个深秋浓雾中回到小镇。
无论根和灵魂在与不在,只要在长大之前待过十年,并且有过童年的地方,就算是故乡。
旧堂前的那一棵老槐树,在迷雾中逐渐显露出它的真容。
顾余生理了理肩头的青布包袱,有几分乡怯。
那么多年,旧堂前的孙婆婆还是一如既往的靠着那一棵老槐树,左手捻团线,右手捻一根针,在对着一块布缝缝补补。
老槐树下的孙婆婆似感应到什么,她抬起头来,看向村口的那一条道,长年灯前捻线,让她的眼睛蒙上一层迷雾,苦难拮据的日子,让她的身形佝偻,弓腰驼背,她有着青云镇最好的缝补女红活,衣衫上的补丁却在秋风中翻起几块破布。
孙婆婆想起那个孩子,一个向来腼腆知礼,穿着芒鞋奔跑在青石板上如风的少年,每当走过自己身前时,总会放慢脚步,先蹭一蹭挽起的干净袖子,目光清澈的鞠躬作揖,脆生生的叫她一声:“孙婆婆。”
孙婆婆已经在这镇上看过了很多场雨,淋过很多场雪,也看过很多从老槐树前匆匆走过的人们,岁月就在她手中缝缝补补的针线孔中流走。
早就已是岁月不惊的人,如同这棵歪脖子老槐树一样,人也蜡黄,树也苍老。
自从旧堂巷那个孩子从穿着开裆裤牙牙学语开始,那个背着剑握着书的男子就教会那孩子懂礼节,几乎每天,她都能听见那一声孙婆婆。
后来的日子,孙婆婆已渐渐习惯了那孩童的声音,偶尔她也会用缝补换来的平安钱换上一两颗牙糖或是一两串糖葫芦,试图在那孩子经过时,给那孩童一些奖励。
可那孩童从未接过她的糖,也没有吃过她给的糖葫芦。
直到那一年,那孩童的父亲再也没有出现在小镇,她手握着针坐在靠墙的石头上,看那个小少年枯坐在老槐树下从落桃花等到落雪花。
那一年的冬天,孙婆婆除了学会裁剪少年的衣服外,还学会了用破布纳鞋。
隔年桃花开的时候,一个寻常的日子,孙婆婆看着那少年提着竹篮走出巷子,再没有回来。
如今。
那秋雾朦胧中,有一少年缓步走来,他的身影已经异常高大,身量笔直,衣衫干净。
那一双明澈透亮的眼睛越来越清晰。
“孙婆婆。”
这一声。
身形佝偻的老人已经等了三年。
她努力的直起身子,抬起面色蜡黄的脸,一双眼睛看向眼前蹭了蹭衣袖然后弯腰躬身行礼的少年。
那一根缝补过千布万布的绣花针和线团掉落在地上。
有轻微的声音。
“孩子。”
孙婆婆伸出苍老的手,还没有触及那少年的手臂,就被少年用手握住了冰凉的手心,攥得紧紧的,少年的掌心很有温度,比放在火塘上还要温暖。
“是我,余生呀,孙婆婆,你还记得我吗?”
那双眼被岁月沧桑蒙上的迷雾渐渐的变得清晰,老妪用另外一只手拍了拍少年的手背。
“回来了。”
“回来了就好啊。”
孙婆婆拍着顾余生的手背不愿意放开,目光在顾余生的身上细细打量他的衣服,低头看他穿着的鞋子。
还好。
归来的路泥泞。
少年沾雨湿衣,未曾弄脏芒鞋。
到底是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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