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米尔斯在众人前往下一个案发现场检查的路程中,
钻到了韦恩他们的这俩马车上。
一直到了这会儿,他依旧有点惊魂未定的样子,看着马车上包裹着那面镜子的布块,还是忍不住摇头:
“这么危险的东西,你们怎么能擅自收藏?!应该及时把它上交给教会妥善处置。”
大卫·米尔斯似乎并不知道来的是“智慧贤者”,
但是按照他的说法,他刚才很明显地感受到了“危险”以及“不洁”的气息。
琳娜当然不同意他的看法:
“这面镜子很贵的!如果遇到真理教派的人,他们甚至会愿意出高价来买。要是放到教会的仓库里,就只能积灰了。”
韦恩拍了拍大卫·米尔斯的肩膀,看似客观地在旁边帮腔,“你放心吧,我们已经有了一整套安全管理它的方案,不会造成意外事故的。”
大卫·米尔斯又往马车的一角瞥了一眼,那块裹着布的镜子正被丢在那里,
他眼神中的意思不言而喻,“这就是你说的安全管理?”
“智慧贤者”的事情估计不适合在这样正经的教会人员面前说,
所以韦恩打了个哈哈,“平时我们都会把它封印在保险柜里的,这次只是因为要转运它,不小心带出来了而已。你看我们不是已经把它及时处理好了?”
大卫·米尔斯的态度似乎并没有松动,“哪怕我不能直接收缴它,但是这件事情,回去之后我也会按规定上报教会的。”
韦恩表示理解,“没问题,它就是一个普通的非凡物品而已。虽然位格可能不低,但是危害不大。教会之前其实也允许我们用贡献来兑换非凡物品的,所以这件事情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危险。”
嗯……
相比琳娜本身,这面镜子的问题应该是会小不少的……
其实韦恩自己就照过这面镜子,除了偶尔会“花屏”之外,和普通的镜子也差不多。
……
各自保留着意见到达了第三个案发现场,也就是“第二天”的那个房东家里。
这次凶手的操作就比较简单了,绑起来放血而已。
顺便还接了一小桶,往街边方向的窗户上泼了一下。
从当时没人发现来看,至少泼东西的时候,应该是在深夜——事实上,警方收到报案的时间,也是在上午。
除此之外,现场倒是没有太多乱七八糟的血迹。
也就是被害人尸体附近的那一大滩,看着有点吓人。
不过这样一看的话,现场被发现的顺序,和凶手作案的顺序,就真的不一致了。
按照现在发现的状况,用逻辑来盘,
凶手大概是先绑了“胖子”或者“房东”,接着去街头小巷子里劈了那个“混混”,之后穿着血衣去“胖子”那里进行清理。
虽然目前还弄不清,他到底是先料理完了“房东”然后再去劈的人,还是劈完人换完衣服以后再过来给窗户泼血,
但“胖子”大概率不是第三天才遇到的凶手,而应该是在“第零天”。
这年头也没个“胃容物检查”什么的,调查报告里也说不清“房东”到底被绑了多久,
这个“房东”又不是那种“服务型房东”,属于除了收房租啥也不管的类型,平时和租客的交集也不多,甚至都不怎么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