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可没有完全信任蝙蝠侠,所以看到眼前的场景当然是先拿出枪,保证自己的安全再说。
谁知道喜欢穿奇装异服的人心理是不是正常的。
“凶手。”
蝙蝠侠言简意赅,戈登一听就明白是在说酒店死的弗林案件的凶手,戈登走到李约瑟面前查看,然后对蝙蝠侠说:“这样子更像是屈打成招。”
“他不配合,就只能动用点手段了。”蝙蝠侠理所当然的话让戈登皱了下眉头,作为警察,他当然不希望城市里有个冠以正义之名行犯罪之事的人。
哪怕他是在帮警察。
“这套衣服上应该有血迹。”
蝙蝠侠把李约瑟的黑蜘蛛衣服拿出来,戈登看着这套衣服,又看了看蝙蝠侠,不解的问:“哥谭最近流行奇装异服了?”
蝙蝠侠没有理会他的话,自顾自的继续说:“另外指使和报警人叫哈德威克,他家里有变声器,但能不能定罪,得看李约瑟招不招。”
变声器他昨晚去哈德威克家的时候有找到,今天闲暇之余又查了哈德威克的交易信息和昨天的出行,发现有经过一处无监控的街道,正好有公共电话,交易信息则显示他最近赞助过李约瑟,很大概率这套房也是哈德威克给李约瑟租的。
李约瑟就相当于是哈德威克养的杀手。
只不过经过与李约瑟的交谈,蝙蝠侠有一事不太明白,李约瑟似乎很痛恨毒贩,哪有为什么接受毒贩哈德威克的赞助?
还帮他杀害竞争对手?
“好。”
戈登把拿出垃圾袋把黑蜘蛛制服装在里面,给李约瑟拷上银手镯,这时李约瑟也醒了,甚至还想反抗,可惜一只手被蝙蝠侠废了的他,那还能跟持枪的戈登打呢。
更何况他还五花大绑着。
戈登没有立刻带李约瑟去警局,而是在拷上后询问蝙蝠侠:“你为什么要当蝙蝠侠?”
“打击犯罪。”
“其实以你的身手可以去当警察。”
面对戈登的提议,蝙蝠侠第一次在他面前露出过别的表情以及情绪。
“切。”
蝙蝠侠虽然只能看到其下巴和嘴,但嘴唇的动作就已经能够管中窥豹,猜到面具下韦恩的表情是何等不屑,以至于让他发出这种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