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里的光之战士

第10章 保罗

“水比血更重要。”那些被称为‘弗雷曼(自由民)’的原住民是这么说的。

因为一个人的肉体属于他自己,但他们的水属于整个族群。

深恩是水恩,深仇是水仇,对外表示最高的敬意是往地上吐口水,因为那会浪费身体里珍贵的水……他们的一切都环绕着水而生,而来到厄拉克斯的人们,终有一日要同样行事,因为这就是沙漠的规则。

水是生命之源。

雷恩最不缺的,就是食物和水。

所以,和哈瓦特暂时结盟的弗雷曼人和他对谈的第三秒,态度就变了。

“朋友!”弗雷曼人行走间将一杯水一饮而尽,看了一眼身边正在分饮一瓶水的同族,笑逐颜开:“你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雷恩说,神色坦荡,“第一次和本地人说话,请你们喝一杯或者送点礼物,这在我们那儿叫礼貌。不过我不喝酒,我想你们或许也更想喝水。”

不过实话说,由于常年在身上穿的蒸馏服里自循环水源,这帮弗雷曼人的气味……可有够带劲的……

即使雷恩对感知的控制力和对外界的忍耐力都已经上涨了许多,他也还是不太想站到人群里去。对此,他给出了一个的确不能更真实的理由:“我这人比较孤僻,我家都安在最人迹罕至的地方。”

弗雷曼人感知灵敏——其实也是吸多了香料增进了思维速度——对这个理由毫无怀疑。

但为了锻炼自己的忍耐力,他也没有将周身的空气过滤调整到足以过滤那些气味粒子的程度。

“没有什么比新鲜纯净的水更好。”弗雷曼人向他致意,然后就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感谢你。”

雷恩其实不太能接受这种礼仪,但他保持着微笑,也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一边吐一边在心里告诉自己:入乡随俗,这是礼貌……

而弗雷曼人摸了摸自己身上,硬是没找着能送给雷恩的东西。

“不用考虑这个,你们又不是我们那儿的人。”雷恩说,他示意了一下不远处正在收拾战场的的厄崔迪士兵们。此前,这些训练有素的士兵在短暂的骚动后就明白了过来,于哈瓦特的指挥下,配合弗雷曼人,迅速剿灭了来袭敌人。

“他们被追杀得这么紧密,你如果不带他们去你们的地方,恐怕撑不下来。”雷恩说。

“我当然会那么做。”弗雷曼人微微点头,抚摸自己怀里趴着的一只小蝙蝠:“我们是盟友。”

是盟友,所以应该倾力帮助?

啊,盟友。

啊,淳朴的弗雷曼人。

这个族群本身生活在太过恶劣的环境下,因此,他们对‘信任’二字有更多心得——越是内忧外患的环境,越需要团结所有可能团结的力量,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怀疑。如此,才能有更多人活下来。

雷恩笑了起来,感觉这比自己面对杰西卡·厄崔迪时轻松多了。他示意了一下旁边一言不发的哈瓦特:“我敢打赌他现在想的是‘如果厄崔迪能更早遇见弗雷曼该多好’——不信你问问他。”

弗雷曼人好奇地看了过去。哈瓦特的目光落更远处,嘴唇下的一道红痕绷得更紧。

半晌之后,哈瓦特点了一下头。

雷恩微微摇头,感觉自己好像看到了蝙蝠侠似的,最终,他对弗雷曼人说:“事实上,我得把他们带走。”

他递给对方一颗细小的蓝色水晶。它看起来就像一滴通透的水。

“不是礼物。”他说,“我和他们还有一些事没处理——等我们处理完事项,我或许会去找你们;在我们过去之前带好它,但别带它去什么重要地方,虽然我过去之前会让它发光发热三次,但无论如何,我都不想莫名其妙就潜入你们的机密地带。”

“‘过去’?什么意思?”弗雷曼人有些茫然,他捏着那颗美丽的水晶,又挠了挠怀里小蝙蝠的头,给它看那颗水晶:“真漂亮,像水一样……”

try{ggauto();} catch(ex){}

雷恩走到哈瓦特身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万族大祭,剑修斩神,符箓封天
万族大祭,剑修斩神,符箓封天
关于万族大祭,剑修斩神,符箓封天:龙影遮天,古神血祭,万族蝼蚁抽泣,屠神者,前赴后继,他是九华城的天脉妖孽,是神权之下,拔剑斩向古神的妖孽剑修,是炼魂幡下封印天地的符箓师,啊!张元,你这骗子,嘴里没一句真话!张元,每次看你演戏都是一种享受!大人,你怕了?修道也是修心!走上大道之巅,回顾身后若无一人,这道不修也罢!
翱翔的锦鲤
梅兰菊竹
梅兰菊竹
关于梅兰菊竹:马秀兰与村里来的小木匠好上了,一年后生下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取名梅兰花。在兰花三岁多的时候,马秀兰和小木匠又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菊竹。但是在儿子两岁以后才发现儿子得了家族遗传病根本就治不好,这病只传男不传女,一年以后丈夫跟别的女人跑了,留下马秀兰和儿女们相依为命,直到遇到第二任老公才有了一个家,女儿兰花自从父亲走后便立志一定要出人头地………….
爱笑的女孩欢欢
狐妖小红娘之未来之约
狐妖小红娘之未来之约
关于狐妖小红娘之未来之约:当狐妖中所有cp通过光幕知道未来,接下来会如何选择的故事,后续会渐渐引入一些新的元素,但仍以狐妖动漫的播放为主线。
墨闲
小师妹的沙雕修仙路
小师妹的沙雕修仙路
关于小师妹的沙雕修仙路:轻松搞笑沙雕修仙文修仙界的人都是疯子。真的。林芸是深有体会,如果想在修真界平安活下去,要么找个地方苟着,要么比他们更疯,可想而见,后者,能让人活的更好。当然,作为一个穿书成万人迷小说的炮灰女配来说,在拥有足够的实力之前,能苟着也不错了……对于深知剧情的林芸来说,为了能活的更长久,就得远离女主,越远越好。否则丹田被毁,死于非命,还要被她当成登天梯的踏脚石,那才叫林芸不甘呢。为
从睡梦中醒来
穿书之空间在手,天下我有
穿书之空间在手,天下我有
关于穿书之空间在手,天下我有:现代天才医学博士,一朝车祸穿到书中,成了悲惨女配。书中的王娇娇和她同名,是个懦弱无能的小角色,对她娘的话是言听计从,当男主秦衡遇见自己的真命天女之时,她的两个儿子亲手献上毒酒将她毒死了。王娇娇一睁眼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觉得天都塌了,一位是被毒所侵扰的男主,还有两个屁大点孩子。男主秦衡一心想要弄死这个死女人,威胁恐吓,甚至动手。直到和王娇娇达成协议,治好他的毒就走。结果最
澜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