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神狂怒,杀穿全球

第587章 狡猾的金翼鹰

要不是这种异常坚韧的透明长线无法承载真元,他也不至于这么麻烦。

索罗看着被风沙遮蔽了视野的叶无畏,眼中闪过一道凶光。

他甩出两条树叶长链,通过引导树叶中蕴含的真元,控制树叶长链进入风沙之中。

两条树叶长链悄无声息接近叶无畏,缠向其手臂。

叶无畏施展的十字梅花枪法,有点克制索罗的树叶风暴。

所以,索罗打算缠住叶无畏的手臂,彻底限制住叶无畏。

然而——

在树叶长链进入风沙之中时,就被叶无畏感应到了。

叶无畏眉头一挑,还想故技重施?

他停止施展十字梅花枪法,右手旋转光明枪,左手飞快出击,抓住两条树叶长链。

轰!!!

他的手掌之中真元爆发,震碎两条树叶长链上的树叶,震散其中蕴含的真元,将两条透明长线抓在手中。

单手旋转光明枪,并非是施展十字梅花枪法,而是舞出枪花。

这自然无法完全抵挡住树叶风暴。

一片片蕴含着真元的树叶轰在叶无畏身上,轰得叶无畏后退几步,浑身气血翻涌。

那些真元强行闯进叶无畏体内,企图破坏叶无畏体内内劲的正常流转,损毁其经脉。

见状,叶无畏运转导引神功,强行将那些真元同化。

与此同时,他双腿并拢,奋力一跃,真元从脚下涌出。

“轰隆!!!”

脚下的土地被踏出一个大坑。

他整个人冲出风沙,紧握光明枪,像一道箭矢一样杀向索罗。

索罗冷冷一笑,重新回到树叶旋风之中。

他的身体好似和一片片树叶融为一体一样,再次脱离叶无畏感应。

见状,叶无畏不再追击,向后暴跳。

整个人向后倒飞,快速拉开距离。

他相信索罗的攻击距离有限,肯定会带着树叶旋风追过来。

但是速度必然快不起来。

这就给了他解开脚上那些长线的时间。

第一次落地后,叶无畏再次后撤,来到一个小山头上。

他将光明枪插在地上,立马俯身解线。

树叶旋风中的索罗面色一沉,立即带着树叶旋风追赶。

不出叶无畏所料,他的速度快不起来。

但是天空中的金翼鹰速度却很快。

它看到叶无畏在解线,立马来到山头的斜上方,疯狂扇动翅膀。

道道狂风吹拂,吹得线头胡乱摆动。

飞舞的沙石和树叶也严重影响了叶无畏的视线。

交织在一起的长线本就难解,这一下更难解了。

叶无畏气得抓住光明枪,掌中真元疯狂涌动。

很快,几道真元交织在一起,径直射向金翼鹰。

不过,金翼鹰之前吃了亏,早就防备着这一手。

所以看到叶无畏的动作后,立马拉升高度闪避,险之又险地避开这一击。

一击不中,叶无畏暗暗咬紧牙关。

迟早宰了这个狡猾的东西。

“呖~”

这时,一道熟悉的长鸣声响彻长空。

叶无畏眉头一挑。

这是......火尊者的声音!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