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引得令公鬼也好奇起来,他想靠近一点,听听他们在谈什么,但是子恒却不识时务地拉着他的衣袖,恼火地盯了他一眼。无奈,令公鬼只得叹了口气,随着子恒出门,走向马车。
走在走廊上时,他们发现楼梯顶部放了个盘子,上面有散发着腾腾热气的枣馒头,还有两个大杯子和一大罐温热的浑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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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的浑酒,这显然是为他们俩准备的。顾不上自己刚才所说的要等干完活才吃的话,令公鬼在最后两趟来回中一边摇摇晃晃地扛着酒桶,一边拿着热乎乎的枣馒头大嚼。终于,把最后一桶酒放下,他擦了擦嘴,对正在放酒桶的子恒道:“你听见没有,好像有人来了。”果然,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只见来人一步差点踏空,在失去平衡之中几乎就是摔进酒窖,原来是个男孩,叫做福全。
男孩转回身来,不高兴地瞥了子恒一眼:“少吓唬人啊,我可没看到什么豮羊,但我听说有人在老猫叔家的两条狗身上洒面粉,据说老猫婶子也多少知道要找谁的倒霉了。对了,村里来了陌生人了,你们知道了吗?”
福全这孩子虚岁才十四,令公鬼和子恒与男孩之间年龄上的差异往往足以让他俩对于这个小娃娃所说的任何事都懒得搭理。但这次他们可不敢忽略这样的消息,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发问。
“先别管老猫婶,你说那个陌生人,在村里?”令公鬼问,“不是在树林里瞅见的?”
紧随着他的问题,子恒又追问了句:”你亲眼看见了吗?他的披风是黑色的吗?你能看得到他的脸?什么样?”
福全迷惑地瞧了瞧令公鬼,又瞅了瞅子恒,直到子恒恐吓地往前踏了一步,这才赶紧答道:“你们紧张什么?我当然能看到他的脸,这不是废话吗?而且他的披风是绿色的,也可能是灰色的的,反正这披风会变色。无论那男人站在哪个位置,他的披风好像都能让他与周遭的环境合而为一。除非他走来走去,要不就算你盯着看他所在的位置都看不到他本人。还有个女人,她的披风则是蓝色的,就像蓝天一样,比我见过的任何腊染的布料都好看十倍。她本人也比我见过的任何人,不管男女都要漂亮十倍。她应该是个身份尊贵的人,像她那样的人绝不可能是普通人。”
“你在说什么?怎么还有个女人?”令公鬼感到困惑,“你在说些什么?”令公鬼看看子恒,后者正双手抱头,紧闭双眼。
“你怎么还不明白?他们就是那些我想告诉你的人,”子恒嘀咕道,“要不是被这小子打断了,我就要想和你说这个。”子恒睁开眼狠狠地瞪了一眼福全。
”他们应该是昨晚到的,”过了会,子恒又说道,“他们就在这家酒馆住下。我看着他们骑进村来的。说起马!令公鬼,我从没见过这样皮毛柔顺的高头大马,我敢说这马的气力只怕不比牛的小,只怕还要大些。”
“我看那个男人是个下人,他是伺候那夫人的。她是他的主人,”福全插嘴道,“所以他们应该是主仆二人,准没错。”
子恒根本不接这话,仿佛福全根本不曾插过嘴。“总的来说,他听令于她不错,她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只是他并不像一个雇来的仆人,他看起来完全不是一个佣人。而且他还带着剑,那剑简直就是他的一部分,就像他的手或脚似的。从这点看来,他可能是个剑客,也许是个保镖,而且是很厉害的那种。商人的镖客跟他一比,就像要饭的花儿乞丐,比都没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