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美女轻声一笑,说道:“你还真是油嘴滑舌,是不是用这样的手段骗取了不少女人的芳心吧?”
独孤惊鸿听之,尴尬地说道:“还好还好,诗人裴多菲也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不是?”
“然后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金发美女捂着嘴巴轻笑道。
独孤惊鸿摆了摆手说道:“所以他过早地去世了不是。”
金发美女被独孤惊鸿给逗乐了,笑着说道:“那你觉得我漂亮吗?”
面对眼前这位尤物美人,男人说不漂亮是因为得不到,女人说不漂亮是因为嫉妒!
独孤惊鸿毫不拐弯抹角,赞美道:“美得如爱神维纳斯,但她却略逊你一筹,因为你多了她一分的美貌,恐怕上帝见了也要抛弃自己的子民,投入你的怀抱之中!”
听到上帝二字,金发美女眼皮跳了一下,但很快就平复下来,撅起红润的小嘴说道:“人家哪有那么美啊,也只不过和维纳斯不相伯仲罢了!”
“哈哈!”独孤惊鸿哈哈大笑,笑声中带有几分洒脱。
就这样,两人聊到了很晚,就在分别的时候,独孤惊鸿才知道了她的名字,一个很美的名字——艾瑟尔?夜娣丝。
从那个美妙的夜晚开始,独孤惊鸿就开始和夜娣丝频繁地联络,并且基本上一起逛遍了整个伦敦。俗话说日久见生情,见的面多了,两人难免会产生出一种莫名的情愫,关键的是两人很合得来。
莎士比亚说过:爱情不是花荫下的甜言,不是桃花源中的蜜语,不是轻绵的眼泪,更不是死硬的强迫,爱情是建立在共同的基础上的。这句话用来形容两人真的是再恰当不过。
独孤惊鸿按照以往的性格,对于女人都不过只有一天的有效期而已,但这次却连续好几个星期都乐此不彼,这莫非是将自己的心给交给了她的缘故?
但不管怎么说,独孤惊鸿相信自己是爱上夜娣丝了!
心动不如行动,独孤惊鸿在周末邀请夜娣丝再次前往泰晤士河畔,而且特意挑在了晚上。
当和夜娣丝漫步在泰晤士河畔的时候,独孤惊鸿吟诵着泰戈尔的爱情诗:“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瀚的面具揭下了。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好美的诗啊!”夜娣丝不禁赞叹道。
独孤惊鸿轻笑一声,伸出手将夜娣丝扶住,柔声道:“你愿意做我的天使吗?一辈子?”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表白,夜娣丝表现出了出乎意料的镇定,取下手腕上的金镯子,轻笑道:“好啊,不过你要帮我找到它才行!”
说完,夜娣丝竟然将这个金镯子给扔进了泰晤士河!
独孤惊鸿见状,毫不犹豫地跳进泰晤士河,激起了一个不小的水花。
看着河面上的点点涟漪,夜娣丝嘴角喃喃道:“这就是我的爱人啊,面对爱情毫不犹豫,这才是我夜娣丝的爱人!”
似乎是过了许久,独孤惊鸿终于冒了出来,大口大口地呼气,就算是拥有内力的支持和打小的训练,这样长时间的潜水还是吃不消。
“我浅多长时间了?”独孤惊鸿朝着坐在河畔的夜娣丝问道。
“正好一个小时四十五分钟二十三秒。”夜娣丝轻笑道。
“这么长!”
独孤惊鸿哑然失笑,举起自己的右臂,手里正攥着一个金晃晃的手镯,大声喊道:“你看,我成功地完成了任务!”
虽说是在夜晚,但独孤惊鸿那快意的笑容还是尽收夜娣丝的眼底。有着血红色瞳孔的夜娣丝露出了柔媚的笑容,轻声道:“你当然能够办到,因为你可是我的爱人啊!”
就在那个晚上,独孤惊鸿特地在花店买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赠与夜娣丝,并且柔声道:“愿意拿着它和我一起天长地久吗?”
夜娣丝则用行动给了独孤惊鸿回答,给了他甜蜜一吻。这一吻,或许就是天长地久!
……
回想到这里,独孤邪殇吐出一口烟雾,问道:“那束玫瑰呢?”
独孤惊鸿眼中流露出了一抹感伤,回答道:“在英国,你母亲的墓前。”
独孤邪殇掐灭了烟头,冷漠地说道:“这就是所谓的天长地久,或许只有死后才能实现这一美好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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