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兵王混花都

第四千二百二十四章 倾巢而出

最快更新最强兵王混花都最新章节!

第四千二百二十四章  倾巢而出

谁都不知道为什么血皇会来到米国,不过据传闻,血皇曾经势单力薄,在不敌教皇所率领的圣教庭后,和去南米洲开拓疆土的船队一起,来到了米国。

因为这可是跨越了几百年的历史,实情到底是如何,也只有血皇他本人才知道。

不管怎么样,米国不是血皇的家,更不是血族的发源地。

可想而知的是,如果血皇回到他起源的地方,当然能够更好的助他尽快疗伤、苏醒过来。

在陆轩脸色紧绷,眉头都快拧到一起的时候,哈德洛低声道:“所以,我觉得血皇根本不在米国,也许他已经被送往到了欧州,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

如果哈德洛所说是真的话,那么这个消息对陆轩来说是当头棒喝,打击是非常大的。

在米国忙碌这么久,到头来,血皇不在米国。

不过也不能说是白忙活一场,米国的血族势力已经是东山再起,格丽斯亲王又是血皇的左膀右臂,不消灭她,陆轩也是寝食难安。

“哈德洛,谢谢你告诉我这些,”陆轩努力的挤出一丝笑容,说道。

哈德洛摆摆手:“陆轩,你客气了,你现在可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不帮你,帮谁呢?”

“不过,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哈德洛问道。

陆轩沉默了,他需要做好两手准备。

过了半晌,陆轩方才说道:“血皇在米国自然更好,要是不在的话,我只能先把格丽斯亲王给解决掉了,然后——”

接下来的话,陆轩都说不出口了。

即使陆轩不说,哈德洛也知道他下面的计划要干什么。

去欧州一趟!

陆轩真的不想再东奔西跑了,更何况又是背井离乡的跑到欧州去。

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理想生活,它不香么?

哈德洛笑道:“陆轩,你要是能消灭血皇,会成为救市英雄。”

“英雄?”

陆轩摇头一笑:“我从来不想当什么英雄,只想过着平静的生活,可偏偏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瞧着他长吁短叹的,哈德洛这才明白到,陆轩压根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

在哈德洛表情有些错愕的时候,陆轩又是怅然一叹:“当一个人面临过太多的生生死死,会知道,没有人打扰的平淡生活,才是最幸福的一件事。”

哈德洛听得是似懂非懂,没有再说什么。

他不是陆轩,是不会理解陆轩心里在想什么。

此刻,哈德洛突然拿出身后的一个手提袋,一边从袋子里拿出一些吃的,一边说道:“陆轩,你中午应该还没吃,我在快餐店买了点吃的。”

哈德洛不说还好,一说,陆轩马上感觉到肚子饿了。

陆轩也不客气,接过了哈德洛递来的咖啡和汉堡。

打开汉堡的包装袋,一大口咬下去,满嘴肉香,十分有满足感,陆轩开心的吃着,眼睛的余光忽然注意到哈德洛手里只捧着一杯咖啡。

然而,当陆轩闻到杯子的一股血腥味时,他脸色顿时一变,外表是咖啡杯子,可里面装的不是咖啡。

注意到陆轩怪异的表情,哈德洛老脸一红,说道:“咖啡我倒掉了,里面装的是鸡血。”

... --

最快更新最强兵王混花都最新章节!

“——”

听到哈德洛的话,陆轩是一愣一愣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明末混日子
明末混日子
关于明末混日子:一位小人物来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在这里,他将何去何从……?也许他会改变这里,也许他照样只是一个尘埃,轻轻的来轻轻的走,也许他努力了,只是失败了,不管怎样,生活照样要继续,明天依然会到来,只是他不在是那个少年
睡觉打蚊子
诗词无双,这个乞丐是诗仙
诗词无双,这个乞丐是诗仙
关于诗词无双,这个乞丐是诗仙:边陲城外的荒山野岭中许安穿越到到一个痴傻乞丐身上。主角凭借前世传世诗词在人们震惊的目光之下文压天下才子,斩获不世诗仙之名。白嫖花魁,俘获侠女勾搭郡主,迎娶巾帼陷阵夺旗,斩将首级为生民立命,护天下太平!高阁之上,许安仰天长叹天若不生我许安,人间诗坛夜长黑!
铅笔书生
魂附废柴公子开启逆袭成就霸业
魂附废柴公子开启逆袭成就霸业
关于魂附废柴公子开启逆袭成就霸业:++地球屌丝驴友意外坠崖,魂穿异大陆王府落魄公子。依仗现代思维,开启逆袭人生,一步步制霸天下,荣登天子,坐拥江山美人!
鲁酒难醉
大明:捡到朱雄英,调教成恶霸
大明:捡到朱雄英,调教成恶霸
关于大明:捡到朱雄英,调教成恶霸:任以虚穿越大明,开局捡到已经下葬的朱雄英。朱雄英已经失忆,任以虚将其收养!老朱微服出巡,看到一个和自己大孙子一模一样的人。多方确认下,就是自己的大孙子,狂喜之下当起了任以虚的邻居,和其做起了生意。朱雄英:黄老头,要不咱们一起造反吧!我这有连发火铳,手榴弹.....以后我哥当皇帝,封你当一字并肩王!
再见是蓝啊
甲子异种
甲子异种
关于甲子异种:++++金生水魂穿成一名底层背尸奴,阴差阳错被人种下饕餮太岁,成为了异种。异种隐秘而强大,掌握着各种诡异的超凡能力。异种是镇国神器,亦是动乱之源。异种是阴谋的始作俑者,亦是正义的泰山磐石。重活一世,金生水说:我要站在山巅,瞧瞧这天下的风景。
山雀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