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报国轻笑一声:“我醒来之后,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救我的是他们大队,他就是个跑腿的。”
“第二句话就是他垫了五十八块八毛医药费,让我出院了赶紧把钱还给他。”
“我问他不想进城当工人吗,人家说他亲叔叔是红星轧钢厂的八级工,膝下无儿无女,就他一个亲侄子,要进城早进了。”
许母闻言,倒是有些意外:“难道,他不想进城?”
许报国摇摇头:“我看他不像胡说,我感觉这个人有点意思,等我出院了再去找找他,这个事你和我爸不用操心。”
许母刚想点头,却听病房的门“哐当”一声开了,一个国字脸,身穿军装的中年男人从外面进来,不等病房的两人说话,他就沉着脸开口了:
“胡闹,怎么说人家也救了小四的命,你们就是这么对待救命恩人的?”
“小四当时身份不明,命悬一线,人家救他的时候也是跟你们一样琢磨了这么多?”
许报国母子闻言,顿时闭上嘴巴不说话了。
许父瞪了自己儿子一眼,又把目光落在许母身上:
“你也是,小四不知道轻重,你也跟着胡闹。今天下午跟我去见一趟那孩子,好好感谢感谢。”
许母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她也知道自己爷们话说得没错,可身在他们这个位置,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小心谨慎。
一个不小心走错一步,很可能就会万劫不复,由不得她不谨慎。
不过,要是面对救命恩人他们不闻不问,传出去同样不好听。
诶!
只希望那个叫易云平的孩子,真的是个懂事的好孩子,不会提出什么让他们太过为难的条件。
许报国心里却一直在想着一件事情,他记得昏迷的时候,自己似乎喝了一茶缸子水。
当时或许是因为太虚弱的缘故,他觉得那水不是一般的甘甜,甚至隐隐觉得自己能保住一条命,全凭那一茶缸子水。
他没有任何证据,就是一种直觉!
干他们这一行的,直觉往往比证据更重要。
当天下午,许父和许母坐着吉普车带着重礼到了刘家垣村的时候,连公社的领导都被惊动了。
许父虽然再三表示自己此行是私事,但公社的领导说什么都要请他们去公社食堂好好招待招待。
最后,许父拒绝了几次,公社领导没办法,只能在一队大队部招待领导。
原本是要做饭的,但许父和许母再三拒绝,应付完公社和村里的领导之后,这才去了易云平家里。
看着两个警卫员一箱一箱地往易云平家里搬东西,别说是村子里的人,就连公社那些领导都羡慕得不得了。
别的不说,光是那猪肉就得有十来斤吧?
这要是易云平两口子在大队部吃饭,那领导干部多少还能跟着沾点光,可人家两口子是自己开火的。
诶!
先前,一队不少人家听说易云平和媳妇在家里自己开火的时候,心里头没少骂两口子傻。
何雨水就不用说了,易云平是村子里的会计,拿的是全工分,粮食也是足量的。
他要不吃,那就平摊下来均到大伙儿碗里了,虽然一个人的口粮分到这么多人碗里少得可怜。
但是,大伙儿就是觉得自己占便宜了!
可如今再看看易云平得了这么多好东西,又感觉有些酸溜溜的。
要是易云平还在大队吃,那大队就能找个借口跟他要点好东西了。
其他不用说,就说那猪肉和板油,你家又不开火,不拿到大队部吃过几天全坏了!
易云平现在压根没功夫关注村子里人的想法,许父和许母这会儿正坐在他家的客厅跟他说话呢。
许母听儿子跟自己说,易云平不想进城的时候,心里头还有点怀疑,如今看人家这房子,倒是不怀疑了。
好家伙,这么一间院子,不但修的是砖瓦房,而且还是两室一厅的格局,家里的家具也都是配套打的。
单说这居住环境,确实比大部分城里人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