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证明爱的存在和攀比爱几乎成了定则。所以身体上的忠诚成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但是我们的身体其实是很容易受到干扰的,药物,环境等等都可能影响,还可能受到他人强迫。这不是找借口,而是一个不准确的东西用来当作标准确实没什么意义。
所以除了有明显行为和情感流通问题出现,否则爱就是用来感受和分享的,而不是用来证明的。
所以我认为从事颜色产业工作和爱情并不冲突。也就是爱和身体几乎没有关系。
所以如果是真爱,且你的伴侣真的愿意从事这种行业(不是喜欢,而是在不得不做的时候愿意做。),那么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也不会破坏爱情。
如果你不是爱而是搭伙凑合凑合或者是生活实在困难了,那你都混成这样了还有什么资格管另一半做什么工作呢。
(当然我以上只是说经济水平比较低的从业者,高经济水平的我实在不能理解。因为前面说了这种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几乎不太可能成为个人兴趣。)
所以这也是不成立的。还有就是关于反对另一半去从事这种工作的。与“性洁癖”或者占有欲或者贞洁没有关系。
首先就是觉得工作太可耻的。工作如果细化就不会那么侮辱人了。比如古代下人做的活,端茶送水,洗衣做饭,伺候主子穿衣洗漱打扮。
现在分成了服务员,化妆师,洗浴工作者等等行为,是不是就没有那么侮辱人了。
这就和古代书香门第子弟去从商务农干苦力一样。古代会认为这样可耻,完全就是被迫套上孔乙己的长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