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姜,”沈迟注意到了寂歌与队伍的游离,提醒她:“你走快一点,别掉队了。”
寂歌回神,加快了步伐。
何奚找到的过夜地点是一栋处于市区边缘的小酒店,和周围的建筑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电梯早已停工,无法使用,他们只能步行上去。
他和沈迟警惕地走在最前面,手里握着从别的地方搜寻而来的刀器,寂歌和殷莎作为女生,被他们护在了中间,他们逃亡了十几天,自然不可能没有杀过丧尸,就连殷莎,从最初的惧怕,也在逐渐变得麻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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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男生的手法很利落,干脆地切断了丧尸的脖子,暗绿色的黏稠血液喷溅出来,被嫌弃擦掉。现在的丧尸还很低级,反应迟钝,只要不是遇到一群,对付起来都不算特别困难。
五楼的套房房门是开着的,何奚停下脚步:“就在这里吧。”
沈迟没有意见,何奚很有主意,且因为异能的缘故,找住宿地点很有一套,低矮楼层的生人味道传出去,容易引来街上游荡的丧尸,太高了也不方便逃生。
套房不大,只有一间房间,寂歌和殷莎住在一起,而三个男生则睡在客厅里,形成了一道挡在外面的警戒线。
殷莎和原主的关系并不好,两人之间也没有多余的交流,殷莎捏着衣角嗅了嗅,皱着眉,有些难以忍受。
她已经很久没有洗过澡了,末世爆发得太过突然,前面十几天五个人一直在仓促逃生,夜晚精神紧绷,根本没办法睡觉,他们后面才找到车,轮流开车,剩下的人在车里休息。
她去浴室里试了试,水龙头流出清澈的水,殷莎瞬间高兴起来,和沈迟汇报了这个情况。
他们暂时还不缺水,因为套房的冰箱里发现了不少矿泉水,而小队之前也搜刮了不少水,所以简单地商量了一下,五个人共同决定,将这些水用来洗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