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少下山

第160章

不过在这一招交锋之后,孙无极连连倒退,一口鲜血,当即从他的口中狂吐了出来,其手中的古剑都差点脱手而飞。

见到这里,江武心头狂震,一刀劈的孙无极这个天王境高手吐血!

“好……”屋顶之上,沈初云一脸欣赏的笑了,在聚元境便拥有这等战力,仅此一点,和大唐国那些一流天才相比就已经相差无几了,再进一步便可与那些顶级天才媲美。

“怎么可能?”孙无极一脸难以置信,他可是天王境,而且作为曾经进入过天王境的武者,眼下再次重返这个境界,他的实力比一般的天王境都更加强大,这个才聚元境的少年怎么会比他还强大?

“哼,杀你这条老狗而已,有什么不可能?再来!”

陈宇战意不减,手持幻化出来的长刀朝着孙无极怒杀而去:“天行九步!”

一刹那儿,一道道残影瞬间在巷道中浮现出来,足足有九道残影,如同九个陈宇同时杀向了孙无极。

“该死的小子,雷罚剑诀,斩!”

孙无极脸色铁青,不过面对如此强大的陈宇他也不敢大意,急忙祭出了自身的绝招,当年依靠着这雷罚剑诀他可是打败了江东之地不少同等级的高手,所以才被人授予剑王之称。

刹那间,随着孙无极手中的古剑舞动之下,空气中隐隐有着一丝丝雷电奔腾而来,全部都汇聚在他的古剑之上,斩出的瞬间,那是一道雷霆剑芒,充满着强大的毁灭之力!

九道残影合一,陈宇手持幻化而出的长刀,面对着孙无极斩来的雷霆剑芒,只见他身躯一震,一股股犹如潮水般的力量不断涌出,最后汇聚在长刀之上,那一刻,长刀之上的光芒暴涨:“横扫千军!”

可怕的喝声还在巷道中回荡,陈宇已经一刀横扫,形成一个半圆朝前方暴击而去。

砰,轰隆隆!

强烈的撞击声犹如平地惊雷,无穷的气浪疯狂的横扫着整个巷道,在这等力量的冲击之下,那原本就浮现出裂纹的墙壁,瞬间倒塌了!

地面震动,尘土飞扬!

陈宇抽身而退,稳稳的降落在百米之外的地方。

而反观孙无极,他的身体,犹如断了线的风筝一般倒飞出去,口吐着鲜血,身上的气息虚弱到了极点。

很快,当巷道中那漫天的尘埃消散之后,看着倒地不起,已经身受重创的的孙无极,千米之外的江武更加震撼了!

对于这个结果,同样在观看的沈初云自然是相当满意的。

“老狗,看来今日你命该绝,死吧!”

陈宇漫步而来,充满着无穷杀意的眸子直视着正艰难爬起来,眼神惊恐的孙无极,长刀横空,杀意滔天!

“不要,我愿意臣服,还请阁下饶我一命!”孙无极吓得亡魂皆冒,他好不容易重返天王境,当然是不想在这个时候死了,如果他早知道这少年如此可怕,哪里敢跳出来找事,绝对会夹着尾巴做人。

“不好意思,我拒绝,你想杀我立威,同样的,我也想杀你立威!”陈宇冷冷一笑,横空的长刀骤然落下,将孙无极一刀劈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