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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这样史密夫那个洋鬼子应该就看不出来了。”
一声沉吟后,霁云离开了书房,复又折返至史密夫的卧房门前,间隔的时间,想必足够让迷香的效力发挥到最佳状态,他小心翼翼的退开房门,进入卧室。
史密夫和他的白人小妞,现在正睡得香,看着床上的洋鬼子,霁云心中涌现出一股森然杀意,恨不得立刻将史密夫杀死当场。
但是很快,他就压下了这个想法。
不是霁云不想杀这个洋鬼子,也不是霁云害怕杀这个洋鬼子,而是现在杀他,未免太便宜他,在杀他之前,至少也要将他罪行公布于世,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自诩高贵的洋鬼子,就是一个品行卑劣的人贩子!
霁云要的不仅仅是杀人,而是要杀人诛心。
强行忍下杀人的冲动,霁云在卧室里寻找起来,很快他就发现了几箱银子,十两一锭的白银,一箱三百锭,足足有五箱,不得不说,这洋鬼子还真是有钱。可是只要一想到,这些都是拿无辜的华人妇女换来的,霁云的心又瞬间冷了下来。
“怎么办?真的好想杀人啊!”
霁云脸上再次浮现出几分纠结,但很快,他就深吸一口气,再次压下心中杀意,转而继续在卧室中寻找,希望能够找到更有用的东西。别的不说,若是能够找到这个洋鬼子和纳兰家勾结的证据,那就再好不过了。
可惜,事实证明,终极反派往往都是有光环护身的,霁云一番寻找,并没有发现任何实质性的证据,这多多少少让他感到有些失望。
好在,常言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霁云虽然没有找到桑榆,但却在史密夫的床头发现了一个暗格,暗格里,除了一叠大面额的银票外,还有一把制作十分精致的火枪,旁边还有一包火药弹。
“是枪!”
乍然一见,眼前一亮,霁云的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前所未有的惊喜,当下,他二话不说,先将银票和火焰弹揣入怀中,然后才将火枪拿起在手。
这是一把工艺十分成熟的燧发火枪,虽然与未来世界的先进枪械没法比,但作为热武器,仍然拥有不容小觑的威力。
在通化官衙的时候,霁云就曾亲眼见过,我大清的火枪手,将他师父那样的顶尖高手都给逼的狼狈逃窜,由此可见,热武器的出现,注定了武功的没落。
练武是需要花费时间的,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与资源,自古以来,都有穷文富武的说法,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都说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但当你发现,你苦练十年的武功,还挡不下一颗子弹的时候,你还会努力去学武吗?
关于这个问题,霁云没有多想,因为,此时此刻,掌握火枪的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我不吃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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