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剑豪决不是舔狗

第17章 意料之中的败北!

世界第一的眼神确实毒辣,从索隆神情就已经看出了他心态的变化,但此时鹰眼脸上却多了一丝困惑:“弱者!我能看出来,你已经接受了我们的差距,你究竟背负了什么?为什么还要拔剑?”

“为了……最强!”

“虎狩!”

没有意外,小刀扎进了索隆的胸口。

看着苦苦支撑还要上前的索隆,鹰眼又困惑道:“为何不后退?你想就这样被刺穿心脏吗?”

索隆口中不断有鲜血流出,但他的目光依旧坚定:“感觉,我只要后退一步,就再也无法超越他。”

“谁?”

“……三刀流·罗罗诺亚·索隆。”

“自己么?”

“也许吧。”

“哪怕赔上小命?”

“还是死了痛快。”

鹰眼抽回小刀,缓缓后退,拔出背着的巨大黑刀:“我记住你了,久违的强者!然后,我会以剑客的礼仪,用这把世界最强的黑刀,送你上路。”

“感激不尽!”

“三刀流·奥义·三千世界!”

两人同时冲向对方,又擦肩而过。

依旧没有意外,索隆除了口中的和道一文字,手上两把刀寸寸碎裂,一道鲜血从胸前喷涌而出。

他忍着剧痛,缓缓将和道一文字收回刀鞘。

“这就是世界第一的力量吗?”

他与原主一样,转身张开了双臂。

鹰眼一愣:“干什么?”

“后背中刀,是剑士的耻辱!”

鹰眼咧嘴一笑:“说的好!”随后毫不犹豫的挥出了一刀。

索隆中刀之后再也站不稳,失血过多让他陷入昏迷,倒在倾斜的甲板上,滚落海中。

强尼二人急忙跳入水中施救,攒满怒气值的路飞伸长手臂,抓住断船上的栏杆,借助收缩力一拳砸向鹰眼。

鹰眼轻松侧身躲过,飞过来的路飞没收住,一头栽进甲板里。

“你是他的伙伴吗?谢谢你一直没有出手打断我们,放心吧,他还活着。”

路飞拔出脑袋来,只见强尼二人已经把索隆拖上了小船。

“大哥!大哥!”

咳!索隆咳出一口鲜血醒了过来,船上的乌索普早已拿出刀伤药帮他止血。

“我的名字叫乔拉可尔·米霍克,你还没到死的时候,了解自己,了解世界,罗罗诺亚变得更强吧,我会在世界最强的宝座上等你……”鹰眼振奋人心的说完,他转头看向路飞:

“小子,你的目标是什么?”

“海贼王!”

“这可比超越我还要困难!”

“我才不管!反正我要做!”路飞对鹰眼做起了鬼脸。

这时小船抬起了那把和道一文字。

“索隆?”路飞疑惑。

“路……路飞,听……到……了吗?”

“听到了!”

“我……让你不安了吧……”

“我会变得更强……比原来的我更强!”

“然后打败他成为大剑豪!成为海贼王实至名归的副船长!”

“你有意见吗?海贼王!”

“嘻嘻嘻嘻,没有!”路飞露出了标志性的傻笑。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后,我成了仇人的掌上明珠
重生后,我成了仇人的掌上明珠
关于重生后,我成了仇人的掌上明珠:前世的宴允规规矩矩了一生,就算是嫁了一个瘸子相公,她都忍受了。她勤勤恳恳的付出一切。却在最后弥留之际,被那个瘸子相公向着丫鬟嘲讽她不过就是郑家的一条狗。一条狗?这可真是讽刺。这讽刺的人生如果再来一次。你以为的狗变成了你的掌上明珠。
不听情歌
血樱散漫
血樱散漫
关于血樱散漫:他,是暗夜中的魅影。她,是戴着面具行侠仗义、除恶扬善的神秘游侠。原本只是一次意外相遇,却卷入一个无法脱离的漩涡……黑夜与白昼共同谱写的协奏曲,神秘而引人注目,渺小的自己是否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归属……
零星泪雨
女配修仙,仇人祭天
女配修仙,仇人祭天
关于女配修仙,仇人祭天:【大女主+无男主+复仇虐渣+修仙】颜楚穿成一本玛丽苏修仙小说里的黑莲花女配,被赘婿渣爹和渣爹的婚外情人毒害。赘婿渣爹和塑料妹妹生生剖开她的肚子伸手在她的腑脏里翻搅,笑着说她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玄阴体质,她被合欢宗宗主叶欢炼制成鼎炉日夜折磨,叶欢强横地捏起她的下颌,说她这辈子都只能成为他的玩物。最后因为复仇不成她被女主的舔狗们联合起来追杀并挫骨扬灰。进入剧情后她才逐渐发现
云杉柳
心死出国后,前女友抛弃白月光跪求我原谅
心死出国后,前女友抛弃白月光跪求我原谅
关于心死出国后,前女友抛弃白月光跪求我原谅:陆河与温蔓在一起的第五年,容琤回国,温蔓的生活重心更加向容琤偏移,所有人都以为他们要破镜重圆。容琤父亲重病,温蔓为了报恩与容琤假意结婚,亲手将陆河推的更远。陆河年少时对温蔓一见钟情,在与温父的约定下和本心使然中,他如愿接近温蔓。这五年来,他替她挡过酒,为她挡过风。因为她生病时的一句话,他放弃事业永远守候在她身边,成为了海城众人皆知的软饭男。可不管他怎么做
好好是只小猫咪
神豪:离婚后我三天赚百亿!
神豪:离婚后我三天赚百亿!
关于神豪:离婚后我三天赚百亿!:【家暴男重生追妻】【赌徒浪子回头,化作宠妻狂魔】【把女儿当命一样呵护】上一世,他家暴妻子,虐待女儿,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畜生,败类。临死前,才知道家庭的温暖,留下太多遗憾。重生后,他用命去呵护妻女,用双手创造未来。凭借预知未来,重生经验,他狂赚百亿,却只为妻女花花花,弥补自己的罪行。
杨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