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查·卡德纳斯,活跃在南乌边境的一伙武装势力,手里人不多,只有60多人,控制着一片山谷,同样靠着种植大麻和恰特叶为收入来源。
这种小型的武装势力,在整个边境虽说不上多如牛毛,但数量也绝对上百。
之所以这么多,听弗昂·奥尔特说,无论是蝗虫还是红嘴麻雀都不吃大麻……
你重粮食,哪怕是牧草,每三四年就要受到一次蝗灾肆虐,每年都要被红嘴麻雀侵害,很难保证生存,但大麻不会!
《吕氏春秋》提到蝗虫不食大麻。
房玄龄《晋书》载:蝗“不食三豆及麻。”
当然,红嘴麻雀会吃豆,所以,最保险的还是种大麻,然后用大麻换粮食。
很多时候,一个地区种植什么,真不是自己说的算的,得看天!
山谷口一条小路上,其称之为路实在有点勉强了,这就是雨季时雨水流淌冲刷出来的,没有大树,没有灌木,杂草长在大大小小的碎石间隙中。
平日里,萨拉查·卡德纳这伙人运输全靠人或者牛。
就这种地形,任你是什么重型装备都进不来,单纯靠着步兵对步兵,实在是难为南苏军和乌干达军了。
就像是山间土匪,很难剿灭。
不过今日,十二辆手扶拖拉机出现在了这条不算路的路上,突突突突的黑烟中,保持着15公里的速度,沿着这条雨水冲刷的道路前进着。
“萨拉查·卡德纳兄,我之拖拉机快否!”弗昂·奥尔特站在驾驶位上,萨拉查·卡德纳站在后面拉着的平板车上。
“这也太颠簸了!”萨拉查·卡德纳两眼放光,但他太知道弗昂·奥尔特的心思了,开始大声挑着毛病。
“我问你快不快!”
“快!”
“但这玩意他废油啊!”
“你养牛他还吃草呢。”弗昂·奥尔特嗤笑一声,“这玩意不用的时候放在哪里又不需要人管!”
“养牛还能杀了吃肉呢。”
“屁话,我这机器也不单单能用来拉东西,套上发电机就能发电,套上旋耕就能耕地,套上收割机能收割!”
“最关键的是,真跟人打起来,这玩意在山里比人能跑多了,带上更多的弹药,还能带上火炮呢!”
“我就明告诉你,我之前就是被人用这个给从山里打出来的,弄几块铁板挂上,那就是一辆小坦克!”
“啊!”萨拉查·卡德纳一脸震惊地盯着前面的手扶,脑海里开始幻想着上面挂上钢板的样子了。
好家伙,这谁打得过自己啊!
看这家伙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弗昂·奥尔特嘴角翘起,洋洋自得。
萨拉查·卡德纳看不上对方得意的样子,“你得意什么,还不是被人赶出来了!”
“我当然得意,我可是被超级pc剿灭中活下来的,还成功投降了,现在那是我大哥!”弗昂·奥尔特昂着头,脸上写满了傲气,拍了拍身上的衣服说道:“看到没,荷兰帝斯曼最新的全身作战服,一套400多美元,美军专用,拦截者防弹头盔,要不是嫌弃太重太热,我还有拦截者的防弹背心。”
“看到这个没。”弗昂·奥尔特又指了指头盔上面,“an/pvs-14第三代单筒夜视仪同样是美军专用,军方采购价3699美元,2000年装备美军和北约部队,在南苏,黑市价格35000美元,你还买不到!”
“百利威作战靴,同样是美军同款。”
“1911,快拔枪套,战术手雷,16突击步枪。”
“兄弟我现在往这里一站,咔嚓拍上一张照片,怎么看咱都是美军正规军!”弗昂·奥尔特嘴一歪,妥妥的非洲龙王归来!
看看弗昂·奥尔特身上的衣服,再低头看看自己的,萨拉查·卡德纳嘴角一下就搭拉下来,脏、旧、破、臭……简直不能入眼。
“什么狗屁毒犯武装,窝在大山里,潮湿的地板,到处飞舞的蚊子虫子,一个月都不洗一次澡,身上整天臭烘烘的,吃着没什么味道的木薯泥,连他妈的玉米都不能经常吃,肉?别闹了,根本吃不到!”
“睡在黏糊糊潮湿的木板床上,要随时小心别有蛇爬到身上来,起床了无所事事,看着森林发呆,一发呆就是一天!法克,老子都不知道这种鬼日子是怎么过下来的!”
“现在老子过的是什么日子?”
“住别墅,铺的是驼绒地毯,踩上去永远都是软绵绵的,屋内开着空调,永远都是22°,穿着丝绸睡衣,带着大金链子,每天游游泳,健健身,看看电影,抽的是雪茄,喝的是红酒,吃的是牛排……”
“你特么把枪放下!”一回头,弗昂·奥尔特就发现萨拉查·卡德纳表情扭曲,已经把枪掏出来了,一副恨不得打死自己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