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狩猎法则

第一百九十七章 来势汹汹的败者

即使有矮人领路,克雷顿回到地表也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他们回到克雷顿选定的藏身处,还去街道上搜刮了一番,这里的民居中还藏着一些短剑和铁头杖,足以装备他们所有人。

接下去,克雷顿又冒险下潜了一次,但这次没有碰上孽物,它们似乎失散在了坑道中,他带上了四个矮人以及自己已经残破不堪的武器蚊群屠戮者回到地表,像之前那样用民居里的武器装备他们。

七个矮人、一个狼人、一个女巫,一个男巫,一个恶魔。

十一位英雄豪杰齐聚一堂,他们闻着爱德华兹的肉香味儿,商议接下去的行动计划。

这些矮人们分属两派,但都同意暂时合作,克雷顿以“城堡中的毒气尚未散去,而只有皮列格和自己能够免疫毒气”为理由,说服了他们至少在两日内不要独自回去。

至于两日后怎么办,克雷顿就不在乎了。

作为之前的敌人,皮列格坐在他们当中显得有些不安,不过却没人搭理他。

他并不是被矮人接纳了,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不过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其实我也知道潘,潘是体型巨大的生物,我以前读的书里有十二尺那么高的羊头魔怪出现在南布利加的记录。一般的成熟个体可能会矮一点,但不会矮太多。”唐娜说。

这话令人担忧,仙境里几乎没有寿命的说法,潘究竟能长到多大谁也说不准。

“试试克拉拉的火焰。”

“我不知道克拉拉的能力能不能对它奏效。”唐娜担忧地说:“爱德华兹不再控制自己的魔法,那些黑色的呃”

“人心沉淀物。”皮列格开口,他尝试让自己显得有用一点。

“对那些人心沉淀物正在沉降入地底,心灵之火的威力恐怕不会有之前那么大。”

克拉拉的心灵之火需要燃料,之前是因为爱德华兹释放的人心沉淀物才能发挥出可怖的威力,如果失去了那些燃料,魔法的威力也会随之衰弱。

唐娜的说法让战士们的心上蒙着一层阴云。

克雷顿的狼人形态目前只有八尺高,力量已经十分可怖,他可以在力量上完全降服一头成年雄性棕熊,体力则足以拖拽一头公牛行动一个小时,而体重则有六百磅。

克雷顿自己算过,想要猎杀他这样的怪物,至少也需要两到三个之前那样的板甲战士,而如果环境开阔,他能做到的战术行动更多,如果不限制时间,通过不断牵扯耗尽对手的体力,他可以将对手全部杀光。对手要超过六个人,还得配备十字弓、火枪才能大概率地将他困住杀死。

而十二尺高的怪物

这么说吧,它只要朝他们跑过来,其他什么都不用干,迈动的小腿就足以把狼人以外的生物全部踢死。

他们加起来可能还没有对方重。

如果魔法的效果不好,他们就只能和这个家伙近身战斗了。

小说中,骑士勇斗魔怪的桥段用“一剑刺中怪物要害”就可以一笔带过,但对刺中要害之前需要冒的风险避而不谈。

十二尺高这里只有克雷顿可以够得着潘的要害。

“或许我该采用鬣狗的战法”克雷顿叹息着自言自语,但这里只有他见过这种产自海外的动物,没人知道他在说什么。

矮人们互相看了看,但因为彼此的胡子看不出来其他人的表情。

其中一个从胡子里发出声音:“用不着想这么多,或许它会碰上血爵,只要它们动起手来,我们就什么都不用干了。”

这个发言的矮人来自巴瑟姆的阵营,旁边和他一起来的矮人也点点头:“它不可能对付得了血爵。”

克雷顿之前听他们谈话时听到过这个名字,

爱德华兹似乎就是得罪了这一位,所以才派遣巴瑟姆保护此方国的边境。

“其实潘之前就应该到了。”皮列格若有所思地说:“在进入城堡之前,我和爱德华兹都看到了潘在森林中行进的轨迹,但现在却一点动静也没有,或许它真的被血爵缠住了。”

“那我们能和血爵沟通吗?”克雷顿突然问:“我们现在有爱德华兹的脑袋,或许能用这个做筹码请他庇佑我们。”

“沟通?”

巴瑟姆的部下都笑了起来。

“虽然我们称呼它为血爵,但它可不是人,你要是有幸看到它,就知道那不是可以沟通的对象。而且它一定比潘更危险,没有东西可以对它造成伤害,而它有办法杀死我们——永远地。”

这听起来可不妙,如果运气不好,他们可能要同时对付两头无法沟通的怪物。

克雷顿皱起眉头:“那你们是怎么挡住它的。”

“它是很危险,但它没有视力,我们对付它的策略是用声音来回吸引它,这样它就不会靠近此方国。”

另一个矮人为同伴作补充:“但这个方法没法把它彻底赶走,血爵恶名在外,又一直徘徊在边境,现在很多国家因此不再和此方国来往,商队害怕被血爵盯上,都刻意绕开我们走。”他惋惜地叹了口气:“即使我们解决了爱德华兹,这里也很难再恢复往昔的样子了。”

听到“很多国家”和“商队”,唐娜瞪大眼睛,但她的叔叔却阻止她继续追问。

“我们现在不用讨论这个。”克雷顿说,他把话题拉回正轨。

既然和血爵打过交道的矮人们都认为血爵不足为虑,那他们应该着重对付潘。

经过简短地讨论,他们决定立刻带着爱德华兹的脑袋去此方国靠外围的农田,将那里当做决战一个十二尺高的怪物的阵地。

田间遍布发青的麦苗,而他们要在麦苗的掩护下挖一些隐蔽的陷坑。

克雷顿一向讨厌兔子,很多骑手都讨厌兔子,因为这种生物会在地上四处打洞,开口和马蹄差不多大,旁边则长着草作为掩护,让人难以察觉。马匹在奔跑时如果不慎踩到兔子洞,它们的蹄子就会正好陷进去,然后因为奔跑的惯性作用把腿折断。

现在,轮到他们使用兔子的战术了。

不需要把潘的腿摔断,只要能让它摔跤,他们就有攻击其要害的机会。

田地经过翻耕,土壤比别处更加松软,体重越大的生物越容易被干扰,他们不用把陷坑挖得太深,只要潘能够踩进去,它的体重会自我完善这个陷坑。

一个超过十尺高的生物必然有一对大脚,为它定制的陷坑范围于这里的猎手们而言没有那么大的影响。

唐娜和克拉拉也加入这项工作,每个人都神色严峻,极力加快挖掘的速度,因为他们不知道潘什么时候会来,所以更要争取在决战前布置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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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

一声恐怖的啸叫忽然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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