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异能悠闲生活

第二十三章:从心从心

城市的夜晚,霓虹闪烁,因为光的污染,没有人赏月,也没有人数星。

车辆依然穿梭不止,现在是晚上8点多,虽然已经下班,但对于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回家休息什么的,那是不可能的。

白天没完成或无法做的,都是夜晚的进行时。

撸串现在已经是人们夜生活的一种生活方式之一。

兴安花园小区,3号楼601室,屋内灯光明亮,有两个窈窕的身影此时正在客厅中的沙发上。

周月整个人趴在沙发上,臀部的短裙凸出了挺翘的弧线,纤细的后背又往下凹陷,两腰向内收细,短裙下两条白得晃眼的大长腿上上下下的摆动。

周月不时用手拍拍沙发,不时翻滚半圈,十分焦急:“啊!林飞怎么还不发消息……”

“你别急!他傍晚的时候不是发信息说等他通知吗?”王小茹坐在她侧面的沙发上,神色恬静,捧着手机刷朋友圈,对面前这只诱人的妖精视而不见。

“你说他不会放我们鸽子吧!”周月抬头对王小茹说。

“放心啦!他哪敢再放你鸽子呢!”王小茹回答道。

“这倒是,5年前放我鸽子所导致的后果他应该还记忆深刻着,哼哼!”周月傲然道。

“那你也不能那样对他啊!”王小茹回忆道。

“什么啊!明明就是他的错,而且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次被人放鸽子,他解释放鸽子的理由是游戏工会打活动副本,因为太过投入,把聚餐的事情给忘记了,你说这理由气不气人。”一想起这事,周月感到很气愤。

“他那时候还小嘛!贪玩了些也情有可原,不过你后来把他骗到活力健身馆,在拳击室内把他狠狠的教训了一顿,这惩罚也太重了吧!”王小茹道。

“我这也是在帮他,惩罚是次要的,那时他都没户外活动,每天除了上学,就是回到家里玩游戏,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我也趁着那次之后强行要求他来健身馆锻炼身体,提高他的身体素质。”周月得意道。

“好啦!我说不过你!”王小茹无奈道。

叮咚!微信群传来了一声提示音。

林飞:21点20分在夜食烧烤店碰面。

王小茹:嗯,我们收拾下就出门。

周月:怎么这么晚才通知啊!

林飞:……,我刚才去跑步了。

周月:好吧!别迟到了,敢放我们鸽子,5年前的事有可能重演。

林飞:汗!知道啦!

正在矿洞外发微信的林飞看到周月提到五年前的那件拳击事件,不禁笑了出来。

“这女人,那时候要不是我让着你,谁被谁按在地上打都不知道。”林飞摇了摇头笑道。

林飞想想今天忙活了这么久的时间,收获倒是很丰厚,这次一共挖了800斤灵铁矿,100斤灵能矿,总价值2亿3000万。

“这钱也太好赚了吧!不过这一直挖下去,灵铁矿应该会越来越少,大部分应该都是灵能矿石了。”林飞猜测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