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决定她不要这个闺女了,于是开始物色自己的外甥女。
她觉得她四姐家的那个小闺女人很好,对她又孝顺,一口一个老姨的叫着。
这好好的当闺女养着,她以后老了也能有个指望。
她丈夫则是相中了自己家的侄子,想把财产给侄子。
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情分了心,两个人闹了几次,都是各说各的理。
一气之下,她就离了婚,将财产分拨好了之后,她把分到的财产偷偷给了她看中的外甥女,惹的外甥女感动的抱着她喊妈。
她前夫也把财产给了侄子,就指望侄子以后给他摔盆儿。
然后他们就各自在自己看上的人家那里生活。
可是在这侄子、外甥女的家里,哪有那么容易住的呀?!又不是自己家的孩子,人家怎么会真心孝顺?!
他们要是靠得住,当初也不会在对偶婚兴起之后,从公有制母系社会过渡到私有制的父权社会了!
父权的本质,就是对私有制资产,以家庭为单位的继承!
更何况她一个没了钱的姨妈!
就算是亲生的孩子,父母过早的把资产交出去,都有可能落个老无所依的下场,更何况是外甥子侄?!
平时吃吃喝喝的倒是没什么大问题,毕竟她也有自己的养老金。
可是一旦她生病了,一旦她治病的钱超过了她的养老金,谁还会愿意管她呢?!
看在财产的份上,费点心力也就罢了,可是谁会浪费资产去救一个远房亲戚?!
她的外甥女甚至没有很想让她活着,毕竟资产已经给到自己手里了,她死了就免得麻烦了,如果把她闺女叫回来了,那麻烦事儿不是更多吗?!
于是,她被安排在一个养老院里等死。
也算是王春霞最后还有一点良知,她只是把女儿的手机号从黑名单里拉出来,时时看着哭,却不敢再打给她。
最后还是一个住进来的从前得老邻居看不下去了,偷偷给她闺女发去消息,那个被父母丢弃,被父母帮着外人被吃了绝户的女生才知道,她的生母王春霞,发生了这样的事。
可能是因为从来没有得到过爱,所以心底里还是祈求着爱?!
又或者只是事情已经落在头上了,她不想担一个不好的名声。
不知道这孩子咋想的,反正,她还是回来陪伴了王春霞最后的一段时光。
临死前,王春霞拉着女儿的手,不停的忏悔。
她错了,她真的错了,没有谁比她亲生的孩子更重要,她不该为了外人伤害她的孩子!
戏剧性的是,就在她头七回魂的那天。
看到她的前夫也被侄子送进了她所在的养老院,还就躺在她的那个位置。
这个老头,也被丢弃了。。。
哎,对,应该的,他们这样的人,应该遭报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