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战神狂婿

第695章 两个女人的较量

“哟,这位就是沈小姐吧?那天在新闻发布会上有幸见过沈小姐的风采,今天一见,果然是人中龙凤,商业奇才啊!”

李夏初一进门,便热情地拉着沈怡雪的手,目光在售楼处大厅扫视一眼。

看到大厅里寥寥无几的顾客,李夏初发出一声冷笑,脸上闪过一丝轻佻。

沈怡雪当然知道李夏初过来拜访的用意。

无非是仗着旗开得胜,来这里炫耀罢了。

沈怡雪微微一笑,不卑不亢道:“商业奇才倒是不敢当,倒是李小姐,天生丽质,绝世美人,被黄总那样高尚优秀的男人看中也就不奇怪了。”

听到这话,周围的人都忍不住偷笑起来。

这是一场两个女人之间的较量。

很明显,沈怡雪赢了。

她刚才的话,明显是在暗中嘲讽李夏初,毕竟,黄建明这样的人渣,跟高尚优秀四个字可没有半点关系。

而李夏初作为一个秘书,却和老板滚到了一张床上,说她不是为了利益而是真爱,呵呵,连傻子都不信!

果然,李夏初脸上闪过一丝愠怒。

“沈小姐真幽默。”

李夏初强行压下心中的怒火,打量着售楼大厅,道:“我可真看不懂了。你们这边,工作人员居然比客人还多?”

“难不成,沈小姐一直都是这么自信的吗?”

李夏初是在嘲讽苏城桃花苑售楼处根本没多少客人,却偏偏这么多工作人员。

说白了,还是在仗着北海花园销售火爆,才趁势笑话沈怡雪。

不等沈怡雪开口,楚叶突然走了过来,直接冷道:

“李秘书,这些工作人员是我安排的,怎么了?”

“你安排这么多工作人员干嘛?”李夏初瞥了楚叶一眼,翻了个白眼,阴阳怪气道,“哼,人多显得热闹有面子?打肿脸充胖子,何必呢?”

“年轻人做事,就是不够稳重,为了面子可不值得!这方面,还是我们黄总更靠谱。”

“是啊,你们黄总靠谱。”楚叶冷笑,“都靠谱到进看守所了,真靠谱呢。”

“你!”

李夏初被怼得哑口无言。

楚叶继续道:“谁告诉你,我们售楼处办公人员比客人还多?”

“你瞎了吗,难道你……”

李夏初忍不住骂了一句,刚要指着大厅给楚叶看,结果突然怔住了。

透过玻璃墙,只见,售楼大门外面的马路上,突然一辆奔驰S级轿车驶来,停下。

嗯?

这是客人来了?

紧接着,又一辆捷豹XJ开了过来,同样停在了售楼处前。

然后,一辆又一辆的豪华车辆,就像农村赶大集一样,一辆又一辆,接二连三地停在苏城桃花苑的售楼处门前。

很快,售楼处前的空地都被停满了!

“这是什么情况?孙梦,你出去看一看!”

沈怡雪吩咐道。

孙梦也一脸疑惑,怎么售楼处突然来了这么多豪车?

一般来看房的客人,虽然会有豪车,但只是偶尔。

像今天这种,来的全是豪车的场面,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就在这时,车门打开。

率先下车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身后还跟着两个保镖。

只见这青年一下车,就急忙望售楼处里面张望,仿佛在找什么人一样。

接着眼睛一亮,青年就像见了亲人一样,撒腿跑了过来!

“楚老师!我终于找到你了!”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