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战神狂婿

第2699章 从内部瓦解

哐哐哐!

擎天甲卫可不会给楚叶他们思考的时间,已经迈着山岳般的脚步慢慢逼近。

“我们先顶一下,你们这两个锻天门的,赶紧想想办法!”

晴空长老显然斗志高涨,他拍了拍断岳长老和另一个人的肩膀,后者也都纷纷被他所感染。

“用三才剑阵,我就不信搞不定这个大家伙!”

“好,列阵御敌!”

断岳长老三人手持长剑,将后背交给对方。

他们以三才剑阵的方位站立,很快在三人头顶便凝聚出了一把长约八米的巨型剑影。

擎天甲卫冲过来的时候,三人齐心协力,用这巨型剑影抵挡住了对方的进攻。

当!

临渊剑狠狠劈砍而下,大地都为之震颤。

仅仅是进攻时所产生的气浪,都差点把李挽歌给吹跑。

“去那边躲着!”

楚叶稳住身形,然后将李挽歌拉住丢到了旁边的一段断墙的后面。

他和齐山奎也背靠背站着,随时警惕周围的一切。

“齐长老,好像隐天婆看不上我们这种小角色。”

“你有办法吗?”

楚叶此时紧紧盯着齐山奎的空间戒指,后者见状,似乎有了思路。

“我也不知道,找找看吧。”

刚刚齐山奎其实撒了谎,他跟多宝门主不可谓不熟。

之所以不敢答应,主要是因为齐山奎自己天资不够。

看似追随过三位门主,实际上并未学到什么真正的精华。

即便如此,多宝门主也将他当成挚友一样看待。

加上多宝门主平日里的想法总是天马行空,除了齐山奎这个老实人,还没有人愿意陪他疯。

一来二去,两个人越来越熟络,齐山奎的空间戒指里就多了不少多宝门主看不上的小玩意。

在多宝门主嘴里是小玩意,若拿到外面去,起码也是天辉神兵级别的珍宝。

楚叶则是在旁边护法,看着齐山奎如同倒豆子一般将空间戒指里的东西全都倒了出来。

他的目光停留在了那个看起来像钻头一样的东西。

伸手捡起来后,楚叶倒吸一口凉气。

他刚刚一不小心用手指碰到尖锐的顶部,没想到居然蹭破了皮。

楚叶现在可是灵王境强者,加上经过和北荒门主的特训。

他这一副肉身不说别的,抗住天辉神兵级别的武器还是没问题的。

于是楚叶一脸惊讶的问道。

“这是什么?居然能伤了我?”

齐山奎看到之后,立马将手里的小钻头拿过来。

“这是多宝门主用来给许多矿石和天材地宝开瓢用的,名为陨星钻。”

“十年前他研发了一个更大只的,所以这个小号的就留给我了。”

一听这话,楚叶立马精神抖擞。

“那还等什么?”

“咱们悄悄摸过去,用这陨星钻给那擎天甲卫来个开肠破肚!”

“好主意,你掩护我!”

于是两个在正面战场根本没人在乎的小角色,偷偷摸到了擎天甲卫的后方。

正面战场上,擎天甲卫和三才剑阵谁也占不到便宜。

如今打的就是一个消耗战。

可三个天剑宗长老加起来,明显不如一个擎天甲卫。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