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总是会让人充满斗志,尤其是这种传播文明的战争,诸夏生来就拥有心理上的优势。
赵佗自己都被洛新的这一番话鼓舞了,而且洛新还要在这里亲自动手,为他演示一遍,有了这一次之后,该要怎么做,他心中就彻底有数了,于是兴高采烈的前往蕃禺城召集军队,准备平叛。
洛新轻轻活动了一下身体,对身旁的敢战士沉声道:“通知下去,准备战斗。”
洛新决定要亲自上阵了,他虽然担任了丞相的职位,但他可不是萧何那样的纯文官,这是一个能够从乱军之中救下吕雉母女的猛人,就算是不当丞相,当个猛将也是绰绰有余。
他实在是没想到来趟岭南竟然还能够遇到一个蛮夷的暴动,他还以为自己这辈子都碰不上这种事情了。
要知道虽然洛氏一直举着变夷为夏的大旗,但是洛氏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进行过这方面的行动了,主要是失国之后,影响还是很大的。
现在只能通过朝堂来进行这些事情,当然没有邦周之时家主或者太子直接带着敢战士和洛国锐士出击更方便。
打仗打的就是情报,在洛新确定自己作为这一场平乱战争的指挥之后,立刻就开始探明这个方向的蛮夷暴动情况。
这一了解,洛新自己都隐隐有些心惊,有些和千年之前的祖宗们共情的感觉了。
在岭南这块地方,蕃禺城就像是大海之中的一叶扁舟,和无数的蛮夷比起来,这数十万人真的可以说是弱势了。
洛新微微感慨道:“大王啊,千年之前,诸夏的祖先,那些初代的贵族,就是面对着这种情况。
甚至比这种情况还要危急,因为那个时候诸夏的武器还没有彻底的超过蛮夷。
现在我们有了铁器,有了全身的盔甲和锋利的武器,如果还不能完成祖先的伟业,实在是不知道死后有何颜面去见祖宗啊。”
赵佗同样叹声道:“您说的是对的。”
战争很快就开始了,赵佗能够雄踞岭南是因为实力真的强,曾经手中有足足两万多素质过硬的甲兵。
只不过因为甲胄年久失修,岭南这地方又没有冶铁技术,所以没能修补。
再加上这么多年过去很多士卒因为种地,实力渐渐弱了下来,但是面对蛮夷还是具有决定性优势的。
那些杂乱无章的蛮夷很快就迎来了迎头痛打,洛新这种猛将,率领着大汉最精锐的禁卫和敢战士,还都是披着甲的武士,简直就如同神兵天降。
唯一能够造成阻碍的就是炎热的天气,披甲不一会儿就要歇息,否则人根本扛不住。
洛新本来也没有想着和蛮夷纠缠,从这场战争开始,他就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削弱蛮夷的人口。
单单依靠战场之上的杀戮实在是太慢太累了,最好的办法就是依靠水火,于是他挑选了一处最佳的地点。
这些南蛮的部族在战争之上的造诣和中原相差实在是太远了,甚至就连佯装溃败,诱敌深入的思想都没有。
当蛮夷涌入山谷之间之后,绝望便到来了。
滚滚的黑烟从山谷之中冒出,黑烟之中还有一些火在燃烧,在岭南这个气候潮湿的地方想要放一把大火也真的是不容易,但是杀伤力实在是大,即便是火烧不死,死在浓烟之下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无数的蛮夷在浓烟之中哀嚎着,然后渐渐悄无声息,洛新和赵佗远远的望着这一幕。
赵佗疑惑问道:“丞相,您不是说使用除了屠杀之外的一切手段吗?”
洛新闻言望了赵佗一眼,淡淡道:“岭南王,做事情要灵活,而且杀死那些手无寸铁的妇孺,放下武器的士卒,那才叫做屠杀,战争之上的杀戮怎么能够叫做屠杀呢?
我们甚至没有杀降,这难道还算不上是仁义之师吗?”
赵佗悟了。
原来这就是洛氏祖传的传播王化的方法。
然后他就知道自己还是年轻了,只见洛新又说道:“圣人见到蝼蚁尚且不愿意伤害,身为诸夏之人,难道能够眼睁睁的看到妇孺受苦而无动于衷吗?
去吧,让将士们去解救那些妇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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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欲归,恰逢蛮乱,佐岭南王佗平之,曰:“妇孺怜也,新请大王善。”
岭南王应之,曰:“吾闻古之贤人不伤蝼蚁,以蝼蚁之命为命,今丞相有贤人之风,乃南蛮之幸哉。”
时人曰:“东阿之仁,遍及鸟兽,蛮夷以活。”――《史记东阿侯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