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以前,“大人”本意是父母长辈以及指代身份地位尊贵的高位者,如王公贵族。(明朝有用,但是很少)
遇到任何上级都用大人尊称,跟逢人便叫爹一样,哪怕封建社会等级森严,这种做法也为人不耻。
而清代奴化之后,“奴才”都成了满人的专属的自称,那汉人可不得只能逢人便称“大人”了。如此才泛滥开来。
直到1912年3月,孙中山下令,废除“大人”的官场称呼。
因为本文中是汉人朝廷,故官员平级互称官职,如“淳安知县海瑞海刚峰”;下级见上级,用敬称,如“县尊”、“府尊”、“府台”之类;平民对官员用“老爷”、“爷”、“官长”之类称呼。
附带一些常见官职尊称:
1.中央:
内阁大学士被称为“中堂、相国、首揆、协揆”位居中枢决策的核心。
三公:“宫保”
吏部尚书(正二品),即“天官”、“冢宰”“太宰”,是掌管人事的要员。
吏部侍郎:少冢宰、小宰
户部尚书:地官、大司徒、大司农,掌管财政和农业事务。
户部侍郎:少司农、小司徒
礼部尚书则被尊为春官、“大宗伯”,负责礼仪与教化。
礼部侍郎:少宗伯、小宗伯
兵部尚书则称为夏官、“大司马”,执掌军事。
如:贾雨村补授大司马
兵部侍郎:少司马、小司马
刑部尚书被誉为秋官、“大司寇”,负责司法和刑法。
刑部侍郎:少司寇、小司寇
工部尚书则被尊为冬官、“大司空”,负责工程和建设。
工侍郎:少司空、小司空
各部郎中和员外郎则统称为“部郎”或“郎官”,负责部门内的具体事务。部内主事则被称为“主政“,参与决策和执行。
都察院左都御史“总宪、宪台”
左副都御史“副宪”
通政使则有“银台”之名,主要处理朝廷与地方的文书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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