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打死他,就能当做没见过这一幕了。
就像杀死耶稣一样,死掉的神,才能消弭凡人心中的恐惧。
即便如此,林墨脸上仍挂着微妙笑意,让他更加恼火。
可林墨明显并不是耶稣那种任打任骂也要救赎你的善神,下一刻,不知为何,那红脖子握火枪的手就突然变得苍白,大量鲜血从断口处喷出来,那支断手连着火枪一起衰落在地。
“嗷!”那红脖子先是愣了愣看着自己喷血的手腕,然后才发出动物似的嘶吼,疼得摔在地上抱着手打滚。
至于旁边见证了这一幕的白人们,更是直接被吓呆在了原地。
在他们眼中,原本下一秒的结局,应该是这个印第安人被打爆头颅,可为什么突然他们同类的手腕就断开了?就像...凭空消失!
那么...面前来的这个印第安人,到底是人,还是?
人?不,不可能!世上不可能有人做到这么快的速度,甚至能挡飞子弹?
快到了连肉眼都看不清的程度,快到了连手腕被割断,鲜血都还要一秒才喷出来。
可是,这绝无可能发生的一幕,就是这样真实的出现在了他们面前,除了惊骇之外,他们只能质疑现实的真实性。
当几个白人反应过来,本能的对林墨颤颤巍巍举起火枪的时候,却莫名感受到自己握枪都手也开始松动,枪身的触感消失,他们猛地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的手掌也跟手腕说再见了...
啪啪啪,四五个惨白的手掌连带着火枪滚落到山壁上,沾满了岩石灰。
“如果我是你们的话,不会再尝试开枪。”
林墨深邃的眸子带着印第安人特有的智慧色彩,平静地开口,英语比这些白人还要流利。
迎着白人们凄厉的惨嚎,此起彼伏在洞窟内回荡,剩下的白人呼吸声粗重得像火车发动,心脏快要跳出嗓子眼,不少人浑身颤抖半天,俯身把火枪放在了地上,在这种神迹下彻底放弃了抵抗。
“鹰神会喜悦你们作为祭品。”林墨路过时,轻抚了一个白人的肩膀。
不动刀兵对自己是好事,免得这些白人还没被自己献祭给祖先,就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在路上。
跟来的长弓等人手脚麻利地把他们捆住,缴走火枪,栓猪似的捆成了一长串。
当林墨的眸子投向前方洞窟内时,阴影处走出来一个身着丝绸上衣,衣冠楚楚像是富家庄园公子哥的白人,带着两个黑皮仆从走了出来,不耐烦的说道。
“迈克尔你这蠢猪,速度太慢了,咱们还得去清理下一个村子!”
显然他就是这支西进运动小队的主人,胸前别致的家徽也表明了这一点,但看见他手下大胡子头目疼得在地上打滚,明显还没反应过来这里刚刚发生了什么。
“哈哈!”所以看见林墨,他的第一反应是大笑,饶有兴趣挥手指示黑奴,“这块头皮很别致,别愣着,打死他!”
同样,林墨唇边泛起淡淡笑意,毕竟又是一个有份量的白人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