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深吸一口气,算了算小帐篷里有几个人,该用什么角度割喉,就侧身撩开了道半臂宽的缝隙,伸出一只手,抓着几支飞刀,指尖轻抖,将几点寸芒撒了下去。
没有准备,没有预演,几条沉浸在欢愉里的肉虫,就感觉自己喉咙处好像卡住了什么东西,湿漉漉的液体流淌下来,纷纷捂住自己的脖子,惊恐地互相对视,断裂的声带却发不出任何声响。
伸出手,无助的互相抓握着,有的还趴下了床,最后带着难以言喻的复杂表情,缓缓向后倒去,瞪大双眼。
林墨都懒得看帐篷里那些黑白黄三色的东西,静静等里面的人都死透了,才缓步摸进去。
昏暗的灯火下,看得清天鹅绒吊床旁,零零散散甩落着几件衣服。
印第安人大多都穿皮毛御寒,因为不生产任何丝状物。
但面前这些华丽的丝绸衣裳,大红色的外套,绿茵茵的裤子...
虽说审美都极其恶劣。
可这从大清进口的丝绸,别说在北美了,就算在欧洲都价格极其高昂。
“操...”林墨不禁打心底的泛上股子恶心来,作为一个印第安人,清楚底层印第安人的生活水准,跟自己现在看到的有多大对比。
酋长学习白人穿衣,是易洛魁联盟建立之初就有的传统,但当时联盟首脑们是希望学习文明,让全族都能越来越富强。
现在这群败类,把它发展成了自己装逼的需求。
既然是来圣地享受的,他们肯定不会随身携带太多财物,顶多戴些华贵首饰来炫富。
林墨忍着恶心翻找了一番,没能找到美元,只在那年肥胖臃肿的老者尸体手上,掰下个拇指大小的黄金骷髅头扳指。
骷髅头在易洛魁文化中象征着死亡和权力,他酋长的身份就不言而喻了。
“呼...”林墨掂了掂骷髅头戒指的分量,“现在知道杀人夺宝为什么是爽文主角最爱干的事了,因为真他娘的爽!”
而按照如今币值,一美元差不多含1克黄金,这几十克黄金也就是几十美元。
短短一会,就搜刮到了上百美元,实在不虚此行。
毕竟自己现在一穷二白,别说开启工业化了,连搞个小水泥厂都是老丈人垫的钱,甚至火枪都是勒索的赎金。
勒索赎金这事来钱虽然快,但也不是长久之道,次数太多,会让白人庄园主抱团反抗。
哪有搜刮这些大酋长的不义之财,来的利爽?
自己拿来搞发展也是全族群的好事,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
杀了休伦酋长之后,林墨顺路去其他房间,把休伦部落来参会的高层全给结果了,又搜刮了一波。
最后走出兽皮大门时,身后看似金灿灿的巨大帐篷里,已无一个活人。
“下一个目标...奥奈达部落!”
就当林墨揣着满身财物,打算摸去下一个酋长居所的时候,月色正好升到了最高的地方。
路过一个拐角时,从两座帐篷之间进入,迎面正巧撞上一队走来的战士。
这四五个人扛着火枪,双眸在月色下熠熠生辉,嘴里嚼着难闻的五爪枫叶草,眼神清醒。
五爪枫叶草这玩意,算是阿美丽卡的立国神器。
宪法是印在它上面的,第一面国旗也是用它制作的,印美元的纸都是它,每个美国大兵上阵之前都得吸一顿才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