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这本书出来之后,美国的青少年就开始疯狂地模仿霍尔顿的说话和行为方式。
他们学他说话,嘴里总是吐不完的脏字。甚至抽烟喝酒也都全套学了下来。
其中最出名的,当然是鸭舌帽反戴着一点。
其实从看书的喜好以及对看书的理解这一块来说,霍尔顿根本不像是个不学无术的叛逆少年,反而像是个喜爱文学的三好学生。
或者说,霍尔顿只不过是叛逆,并没有堕落,不然也不会希望做一个麦田守护者。
庄言写完两万多字之后,慢慢拖着鼠标开始做一些查遗补缺的事情。
现在码两万字对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根本都用不到两个小时。
他喜欢这本书,至少要比之前那本《废都》更喜欢。刚刚码字的时候,他甚至有一种冲动,那就是码完之后立马把书发布到网站上给书友们看到。
但是他及时克制住了,而他之所以克制住了,理由是他想要把这本书好好地改一下。
书中有很多露馅的地方,让这本书的背景看起来根本不像是这个星球上的任何一个国家。
不过好在大部分东西都是可以改的,比如书中提到的好莱坞,可以用现在美国比较出名的电影基地“考克斯小屋”。
其实跟上一世的好莱坞是一个地方,也都是属于威尔考克斯。
上一世之所以会改名为好莱坞,是因为威尔考克斯夫人机缘巧合听到了好莱坞这个地名,她非常喜欢,所以就把家里面的农场改了这个名字。
而这个世界,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威尔考克斯换了个老婆,也有可能他老婆没有听到这个名字,反正考克斯小屋最终没有变成成好莱坞。
想改很简单,不过庄言准备等到全书完结之后再开始全面大改。
他在心中有很多想法,写出来的没写出来的那些情节,庄言都有了自己的想法。
有些情节,甚至有些句子字词,庄言都想过去改。
或者说,这已经不算是修改,而是一种中译中了。
在梦中,霍尔顿的叙述是英文,但是庄言能够接收到同步翻译。
不过这种翻译是直译,翻译得并不漂亮,而庄言英语还算不错,他想凭着记忆把原先的英语重新翻译一遍。
另外,想要彻底打磨好这本书,让它彻底成为这个世界的书,庄言还需要做一个工作。那就是要去了解这个时代美国当地的人文风情,以及人们日常所用的口语和俚语。
这个工作非常繁杂,但是庄言若想实现自己的想法,那就要去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