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歌行

第七十七章 鸦咒

“师兄,活捉吗?”方宁在一旁松着筋骨,百无聊赖时,逗弄起沈昱。

沈昱看到了方宁眼神里的戏谑,知道她是在暗暗笑话自己小时候的囧事,咬着牙道:“活捉。你要尽快,别等它们消化完了。”

“得嘞。”方宁说完,身形如鬼魅穿梭于林间,此时众人都已回屋,自然没有人注意到她来去自如的影踪。

她攀到最高的树上,将外袍脱下,收起四个边角,形成一张简易的兜布里,一只手轻巧握住枯枝,垂挂起来,另一只手在嘴边吹起哨音。

音色融于山林间,伴着鸦雀得逞的尖锐鸣叫,在黑漆昏沉的夜里像是死亡的奏乐,哀鸣遍野。

那群鸦雀被方宁吸引过来,眼疾手快之下,仅用一只破网,便将它们抓住。

方宁见有一两只逃脱了出去,穷寇莫追,况且网里这些,足够沈昱头皮发麻,便心满意足的跑去与沈昱回合。

她飞檐走壁,身形有如一滩墨迹,溶于幽静如无波深海的夜色里,让人瞧不出踪迹。

她顺道也去瞧了眼隐旭等人,确如隐旭所言,在尽力的挖山道。

但她总觉得,隐旭有事相瞒,下午那群和尚进了隐旭的住处后,又去了何处?

方才众人集聚,可也没见到那几个人的身形。

她跃过寺庙梁檐,见弯月下烧出一抹妖冶红光,细瞧之下,才知是后院僻静无人的亭台上,亮出隐隐烛光。

沈昱正往西院挪去,不忘佝偻着身形,远远瞧去,还真有些偷鸡摸狗的底色在。

方宁暗自感叹,师兄当提狱司实在屈才,凭这演谁似谁的技艺,当个名角儿,不得迷死万千女子。

她不急与沈昱回合,而是一路跟随,等沈昱进了安置尸首的偏院,才翻身从一扇一尺宽的矮窗一溜烟地滑进了屋子,衣袍翻飞下,犹如深水蛟龙,身姿敏捷,如鱼得水。

“师妹可是胖了?这窗户险些将你卡死。”沈昱被方宁吓得步伐顿了一瞬,恢复镇定后,才想明白方宁这是要戏耍自己。

方宁吃瘪地抿抿嘴,将手里装着七八乌鸦地袋子一股脑扔给沈昱。

沈昱犹如烫手山芋,在半空中翻了数翻,都没找到可以下手的地方,最后还是握住了一只乌鸦的双脚,才找到支点,拿住了包裹。

“他们的叫声会将人吸引过来的。”沈昱哑着嗓子提示方宁。

方宁自是眼疾手快,犹如鹰捉小鸡般,从布袋里拎出一只,拍晕一只,如此几番下来,夜色重新静谧起来,而沈昱对方宁更多了几分敬畏。

“女中豪杰,应是如此。”沈昱瞧着那一只只肥硕的乌鸦在方宁手里恬静的睡去,不由感慨起来。

方宁只觉得男人真到了关键时候,无用得很,掏出手里调配好的泻药,悉数灌进了那些乌鸦嘴里。

若真全剖开乌鸦的肚肠,拿出尸体的碎肉,估计沈昱下辈子还得被啄屁股。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沈昱的屁股一命,自然也是福报。

方宁如此想着,将那群乌鸦扔了出去,静等它们的排泄物,转而指着那三具分不清谁是谁的尸首道:“可有把握能找到致命伤?”

沈昱摇头,不敢讲话说全,“我且试试。”

“尸身坏烂至此,需用井水不断冲去表面蛆虫、秽污,等尸首全然干净了,才可以分清哪些伤痕是重伤,哪些是轻伤。”沈昱将尸身的正反两面都翻开检查,眉头不住的皱起,现下血肉与衣衫粘连,完全不辩伤口。

他出门,从井口打了三盆凉水,交给方宁道:“你一点点灌进他们的血肉里,配合我将淤血逼出去,先从阿木开始。”

方宁接过沈昱手里的瓢勺,跟着沈昱从阿木的头顶、颚骨前囟、发髻,双眼等处一点点浇灌而下,最终停在小腹的位置,“肠壁有血痕,不似之前的伤口都已泛白,这是死前伤。”

沈昱点头,用手指丈量起伤口,目光落在阿木泛白的肋骨上,摩挲着伤痕,“凡被快利武器划破皮肉,死前必有血痕,而这一刀,凶手用了极大的力道,所以肠穿肚烂。你看肋骨的位置,刀刃所过之处,都有二三划痕,这是因为凶器恰好卡在阿木肋骨,拔不出来,用了极大的力道,上下推动,这才将刀刃翘出。”

方宁皱眉,暗觉不对,“若是一刀破开肚皮,正中肋骨,凶手的力道得是极大,李书生恐怕没有这有大的蛮力。”

“凶器应是一柄长刀,长五寸,头尖尾宽,呈塔状。”沈昱低低说这,目光落在一旁阿杰的刀上,用手比划了一下,声音更沉了些。

很快,他对着阿杰的尸体检查起来,可惜阿杰是这三具尸身中被啃咬得最厉害的一具,髋骨与耻骨都已不知所踪,若不是凭着衣料,甚至难辨男女。

“师兄,这副模样,大罗神仙来了都束手无策,要不换一具瞧瞧?”方宁见沈昱站在原地,迟迟不动手,只以为他已是穷途。

谁想,沈昱出门,从地上乌鸦的排泄物里找出一根半指长的骨骼,拼凑间,将阿杰的尸身拼回七八,拿出墨笔,将阿杰的骨头从上至下描绘一遍,最后停在耻骨的位置,喃喃自语,“怎会如此?”

方宁寻着沈昱手里的动作也是一惊,阿杰的耻骨上,伤痕极其狭长,几乎是一刀将整个耻骨劈开,连着筋络的位置全部被活活劈断,而耻骨衔接处,还有一凹陷,将凶器的形状刻了进去。

那是阿木的斧头,由于形状稀奇,之前方宁和沈昱还多看了几眼,不会有错。

“他们是相互用各自的武器砍杀而亡的。但身上还有别的武器伤痕,形似棍棒。”沈昱用手剥开铁骨的肉,果然看见阿木与阿杰的手脚处,都有圆弧的伤痕,借着方宁手里的清水,将满是血污的手清洗了一遍,目光从犹豫到坚定。

死者是世上唯一不会有所欺瞒的人,即便再不可能,若除去所有的可能性,那便是唯一的解法。

方宁一路观察运输队众人,知道阿木与阿杰形同手足,若是互相砍杀而亡,必有隐情,追问道:“师兄,可否知道他们三人,死亡的顺序?”

沈昱锁眉不语,转而观察起最后一副尸首,李书生。

沈昱似有发现,将里里外外的骨骸都翻找了一遍,转而笃定道:“右手食指,少了根指头。若我没记错,那上有一根翠绿扳指,应值不少钱。”

方宁思索着被乌鸦衔走的可能性,分析道:“那扳指坚硬非常,若被乌鸦吃了,那乌鸦早就肠穿肚烂,可能性不大。这缺失的骨节处,好似被利器砍断,疮口齐整,是死后伤,凶手可能是杀了他后,想拿走值钱的物件,却因淤血将手指变得粗大,无奈之下,只好将那书生的手指砍断。”

沈昱认可地点头,借着油灯,将李书生的皮肉骨骸一寸寸检查,直至看见头骨处有丝丝裂缝,旋即意识到什么,将指腹伸进阿木与阿杰的口鼻中,不知扣了多久,带出些许粘液,细闻之下,道:“若我没猜错,那书生应先是被人一拳锤晕,后脑的脑骨已有裂痕。晕倒之际,被阿木与阿杰瞧见,本想将他们救下,与凶手缠斗,这也是为何他们身上还有些棍棒伤,但很快被迷香扰乱心神,将对方错当成凶手,二人缠斗至此。那书生便被人用阿木的斧头砍断肋骨,失血过多,最终惨死。”

方宁见沈昱将一切娓娓道来,心里对这位师兄很难不敬服,只是瞧着眼前这一脸污泥的面孔,与油灯下血丝遍布的眼眶,衬着这一身血瘀与烂肉横溅的素衣,弯唇道:“师兄,你如今瞧着,嫌疑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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