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写到黛玉,心里还是挺激动的,嘿嘿。毕竟黛玉三个月不曾出来,一方面是地缘关系,即诸事发生地在京城,而非洛阳,另一方面也是给探春机会,当然也是我需要探春代替黛玉去做一些黛玉不能做的事。
很可惜,探春抓住了机会,但又漏了。
其实,伏笔早在探春跳荷花池的那次就埋下了。
探春的性格,总结出来,有精明能干,富有心机,有远见卓识,敢想敢做等等,还有就是‘玫瑰花’之诨名。
众所周知,玫瑰花这种植物,是带刺的。
刺伤他人的同时,也会刺伤呵护她的主人。
对于贾家的感情,我想林黛玉不比贾探春少,但在处理贾家(已败)的很多事情上,探春要比林黛玉来的更加的名正言顺,甚至即便做了一些对不住主角的事(瞒住贾宝玉出京一事),也是情非得已,是可以被理解的。
但如果这些事情假若由林黛玉来做,就名不正言不顺,甚至还变得恶心起来。
所以这便是我让探春成为妾的根本原因,也恰恰应证了我当时回复一位书友的话,纳探春为妾皆为黛玉。
我自认为这没有黛玉戏份的四十回目,很好(能打个及格吧)地塑造了探春的人物性格,尽管有不讨喜的地方,但人哪有没缺点的呢。
至于说探春泼辣,她毕竟是赵姨娘的女儿,即便养在王夫人跟前,可有些性格就是先天刻在骨子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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