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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晋升特级时,他便能与龙烨竞争家主之位,这是他一生要强的最大目标。
[情义不覆,不负情义]
高展一直以来秉承着情义咖啡馆的规矩,承诺过帮助阿妮亚和金夺得学院争霸赛的冠军,便不会食言。
而代价嘛,当然是:
“高两万,为什么让我穿成这样去玄宗?”
“因为掌门师伯喜欢。”
“可为什么除了我,你,阿妮姐,还有金都是正常穿着?”
“因为掌门师伯喜欢你穿成这样。”
张雨萌无语,而且甚是疑惑不解:“歪理,李宗主是姐姐的师父,她喜欢的是姐姐,而这套衣服也是姐姐的,我穿上又有何用?”
“相信我,穿上这套衣裳去见了掌门师伯,你就定能加入四高,成为光荣的主队成员之一。”
张雨萌觉得有些不可理喻,这套衣裳从未见到姐姐穿过,而且还被她珍藏在衣柜的最底层。
最重要是:“我穿上这套连衣裙是不是显得很幼稚?”
“没,没有,哈哈。”
“没有你笑什么!”
“我想起来了高兴的事情。”
张雨萌恼羞成怒道:“你明明就有笑,而且没停过!”
“我有吗?”高展回头望向正打着一把黑胶伞,满脸疲惫的金,“金,我有笑吗?”
金挤出一丝微笑,已读乱回,缓缓说道:“我讨厌太阳,尤其是正午的太阳。”
高展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说道:“年轻人得朝气蓬勃,莲云山脉海拔不足五百米,你就气喘吁吁,太弱鸡。”
金连理会他的精神都没有,越往上走,他就越虚弱,并非高度,而是光照。
作为血族第四真祖的血脉亲传,他能行走于阳光之下已经算得是不可思议。
但也就止步于此,太阳是血族的天敌,不,是死敌!
面对太阳,就是面临死亡,金体内的真祖血脉并非纯厚,故能在太阳下行而不灭。
高展揪着他的弱点,故意窜上窜下,一会儿冲入密林,一会儿跃上枝头,一会儿爬过奇石,一会儿又从哪个山洞中跳出来,狠狠吓唬金。
活像一顽皮的小孩,在无聊的爬山过程中,也是添了几分乐趣。
午过六刻,四人终于到达玄宗山门处。
高展一马当先,跟回娘家似的冲到大门前。
一位娇小可爱的门童拦住了他,厉声问道:“你是谁?敢闯玄宗山门!”
高展呵呵笑道:“小师弟,我比你入门早,是你师兄。”
小童用心念扫过高展,见他气息已达到高级巅峰,便拱手拜道:“敢问师兄姓甚名谁,我好去禀告掌门。”
“你就说张雨萌归来拜山。”
小童见到张雨萌的身形,一双大大的眼睛闪亮了一下,点点头,‘嘿咻’跨入过半身的厚重门槛,奶声奶气地说道:“我马上去禀告掌门,师姐,师兄们还请在外殿稍作休息。”
高展领着众人入了山门,穿过大院方碑,上有‘天地玄黄’四个大字,字体飘逸,笔法苍劲,岁月在石碑上也镌刻出墨青的苔痕,颇有年代久远之意。
而院落四周种有樱与桃,如今皆过花季,显得翠绿而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