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姓王

第228章 榆木

,本王姓王

好不容易熬到早上,王柄权顶着两只发乌的眼圈去到了城中一处小巷。

天刚蒙蒙亮,巷子里少有行人,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正盖着破棉被在睡觉。

王柄权走上前,伸脚踢了踢对方,乞丐含糊不清地说了句“午时开工”后,就翻了个身继续去会周公了。

王柄权微微一笑,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扔到地上的破碗中。

随着“叮铃”一声脆响传出,刚还躺在地上说梦话的乞丐嗖地爬了起来,一把按住破碗。

“大爷有何贵干?”

约么四五十的乞丐露出满嘴黄牙,挤了一个笑容。

“我要见苏巧巧。”王柄权沉声说到。

眼下这看似平常的乞丐,正是苏巧巧的线人,平日有什么“买卖”,都是他负责牵线搭桥。

“公子可有介绍人?”乞丐咬了咬手中的银子询问道。

王柄权没有回答,面无表情地又扔出一锭东西,随着脆响传出,乞丐眼都直了,这次是金子。

蹲坐在地的乞丐神色瞬间变化,一把拿起金子揣在怀中,也不管什么介绍人了,麻利地站起身朝四周望了望,随后神秘兮兮地说到:

“大爷随我来。”

然后率先钻入一条小巷。

王柄权打量一下四周后,跟着进了巷子。

巷子本就狭窄,加上此时是清晨,幽暗无比。

柄权走在巷子中,不时能踩到滑腻的东西。不知道是因为常年不见光长了苔藓,还是其他什么玩意。

在巷子里转了四五次后,前方终于豁然开朗起来,那乞丐来到一户人家面前,伸手敲了敲房门,节奏两长一短。

很快,房门被打开,其内走出一个身穿粉白衣衫的女子。

“老懒,不是说好白天不接活吗?”

女子正是苏巧巧,由于光线昏暗,她只看到了堵在门口的叫花子,完全没注意到后面的王柄权。

名为老懒的乞丐正要说些什么,身后的王柄权清了清嗓子,说到:

“咳咳,苏姑娘,好久不见了。”

苏巧巧闻言这才注意到乞丐身后还有一人,她狐疑地打量着王柄权。

“是你?昨天不是刚见过吗?”

老懒为人机灵,见两人似乎认识,赶忙借口肚子疼,要去巷子里方便。

苏巧巧皱起眉头,不耐烦挥了挥手,王柄权则是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自己的靴子。

“走吧,进来说吧。”

苏巧巧指了指屋里,王柄权使劲蹭了蹭鞋底后,抬腿跨进门槛。

……

“我不管,我就是要娶巧巧为妻。”

城中某座高门大宅内,一个长相不俗的公子哥正朝对面的中年人瞪眼,对方则是一脸无奈。

中年人名叫余功阅,是城中有名的富商,家中世代经商,攒下了不小的基业。

对面年轻人是他儿子,名叫余木,是家中独苗,自小聪慧。

余木八岁时,就能写出让知县大人都赞叹的词句,甚至知县还因此和身为商贾的余家定了娃娃亲。

余家从没出过读书人,余功阅本还指着儿子好好读书,学有所成后为余家长脸。

不成想打小机灵的孩子是越长越笨。随着长大,余木不进反退,写出的东西竟愈发狗屁不通起来。

直到现在,更是人如其名,整个一榆木疙瘩,不仅读书不行,就连经商也是一窍不通。

所幸知县老爷是个守信之人,并未因此取消婚约,倒也让余老爷悬着的心放下不少。

若是余木肯安安分分,娶妻生子,祖上留下的家业也够他一辈子吃穿不愁了,可他偏偏就不知好歹,对知县家的千金爱答不理不说,还爱慕上了一个女飞贼。

那是年仅十八的余木第一次替老爹做买卖,拉着几百件上好的瓷器去临县售卖,半路遇到了自称天下第一神偷的苏巧巧。

年纪轻轻的余木看到苏巧巧第一眼惊为天人,神色愣愣地看着对方搬走了最贵重的一只花瓶。

本以为对方会大喊大叫的苏巧巧在看到他痴痴傻傻的样子后,“噗嗤”一下笑了出来,这一笑,算是彻底把余木的魂勾走了。

自那以后,余木整日浑浑噩噩,经常一个人在那傻笑,家里人以为他撞了邪,找来了好些高人做法,却依旧没有起色,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月。

一个多月后,夜半子时仍对月哀叹的余木瞥见一抹黑影翻过自家院墙,看到那熟悉的人影,他马上来了精神,离得老远跟在后面。

那黑影左顾右盼,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了余家银库,蹑手蹑脚撬开门锁后,刚推开房门,就牵动了一条藏在暗处的丝线,进而铃声大作,整个余府立马热闹了起来。

家丁手持火把,从四面八方涌来,黑影匆忙间,钻进了一处屋舍,不成想正好和趴在门缝偷看的余木撞了个满怀。

之后的情节很是烂俗:余木支开了家丁,一身黑衣的苏巧巧化险为夷,二人当晚促膝长谈,成了朋友。

从那以后,余木更加没了求学上进的心思,经常大半夜溜出去,跟着那女飞贼做劫富济贫的勾当。

纸包不住火,余功阅知道以后,差点被气得背过气去,当即将儿子绑了起来,扔进柴房。

关了几天后,本以为他会学乖,不成想刚放出来,当晚又没了踪影,直到第二天和县太爷喝茶,听闻昨夜府尹大人官印被盗,余功阅这才知道儿子惹了天大的祸事,当即茶也顾不得喝了,找了个理由匆匆回府。

回到府上,余功阅生平第一次将自家儿子吊起来打,直至藤条抽断才肯罢手。

本就算不上身强体壮的余木休养了月余才缓过来,安分了一阵,结果没几天又把县太爷府邸光顾了一遭,县太爷这些年攒下的孝敬钱,是一个子都没剩下。

余功阅方法用遍,好话说尽,怎奈儿子软硬不吃。当爹的没了办法,只能以死相逼,这才让儿子不情不愿地应下了以后不出去偷盗,代价是每个月从家里拿一千两银子去接济百姓。

余功阅虽然心疼银子,可他就这么一个儿子,总不能看着对方走上不归路,于是一咬牙同意了这桩“买卖”。

之后余木好不容易老实了一阵,就又开始闹幺蛾子了。

……

“我要娶巧巧。”

“不可能!你已经有婚约在身了。”余功阅斩钉截铁拒绝道。

“我不管,我非她不娶,我这就去找县老爷解除婚约。”余木拗劲上来了。

“小兔崽子,除非你爹我翘辫子了,否则你别想把那女飞贼娶进府里。”

try{ggauto();} catch(ex){}

余功阅终于动了真火,这次已经不是余木第一次提起了,自己嘴巴都说干了,可这小兔崽子一根筋,就是油盐不进。

余木闻言脖子一横,说出一句让当爹哭笑不得的话:“就娶。”

若是他说出“大不了我搬出去”这类气话,余功阅反而心里能有点安慰,至少说明儿子还有些气节,如今说出一句“就娶”,摆明是吃定自己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一品符修士
一品符修士
关于一品符修士:张子枫,身怀未知神体,本想平淡如水的躺平生活,苟活一生。奈何想要自由自在,只有制定规则之人,其余都如棋子。究竟如何才能大自在,只能一边苟一边走。符控天地,刀劈末日,龙肝凤胆来撸串。符文飞舞,刀意缠绕,诺大的修真界需要不一样的烟火。
秋叶起风
诬我魔头抽我血,我真入魔你哭啥
诬我魔头抽我血,我真入魔你哭啥
关于诬我魔头抽我血,我真入魔你哭啥:一代魔王陨落,重生到了玄幻世界,成为荒古世家林家少爷。功德战场降世,为了林家的未来,林渊进入其中,百年征战,受尽了伤,终于归来。本以为自己能够荣归故里,不想百年过去,一切都变了。父母以他修为全废为由,要求他将体内宝血剥离,输送给弟弟。林渊自是不肯,当场拒绝。谁想父母竟想强行抽血!百年的痛苦,沦为笑柄。林渊幡然悔悟,毅然退出家族。没想到不久后,父母都跪在他面前,请
天上锦鲤
刚入圣地,就给人家老祖拐走了
刚入圣地,就给人家老祖拐走了
关于刚入圣地,就给人家老祖拐走了:本书别名:昨天刚入圣地,今天就去祖陵禁地找老祖借点东西不过分吧?嗯...顺手把圣地的创始老祖拐走...也不过分吧?论作为二十一世纪三好青年,从未谈过恋爱的苏白,如何能扛得住软软糯糯,可可爱爱的女帝大人?小白...牵手手...小白...要抱抱...小白...在女帝甜甜糯糯的一声声小白中,苏白的态度也正在转变,从一开始的他只是为了还极寒冰魄的人情,照顾失忆且无修为的她
橙年老瓜
我主沉浮之沉浮之间
我主沉浮之沉浮之间
关于我主沉浮之沉浮之间:时值人鬼魔兽四族相争,武祖建武王朝,然武王朝建立之初,有文武大臣相互制衡,武祖武冲之获武祖美称之时,文臣更是推谋圣俞谋为文祖,至此,武王朝文武对立之势形成,延绵千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沈没之父沈千影为武王朝之武英侯,武王朝有着天武侯/武天侯/武冠侯/武绝侯/武英侯,沈千影本是侯爵高位,因获罪且罪及七族,正当要被满门抄斩的时候,沈没为一雄鹰所救。沈没之父常说沈没乃是沉没之意,
湿晴天
星域剑客
星域剑客
关于星域剑客:唐飞,天才少年,十八岁已经元婴,带着师门的任务飞升更高级星球,纵横星域,成就无敌仙帝,恢复母星灵气,使地球重新闪耀星际
扯蛋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