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老兄,别再惹麻烦了,我们最近已经够不顺的了。”
富兰克林皱着眉。
他和拉玛从小认识,两人在同一所高中上学。
因为肤色的原因,两人在高中里饱受歧视。
富兰克林年轻气盛,哪里忍得了这种委屈,经常和好伙伴拉玛一起,跟那些歧视他们的同学打架。
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学校里的头号问题学生。
后经学校部门领导商讨,两人被迫退学。
两人家庭都不富裕,自然得不到家里太多的帮助,只能是出来想办法谋生。
可难点就在这了。
在美利坚这块土地上,深肤色,还没上完高中的人,是绝不可能获得一份体面的工作。
因而,富兰克林只好和他的小伙伴拉玛一起,在街头到处闲混。
曾经,富兰克林因为兜里穷的叮当响,盯上了一家小型银行,准备干一票大的。
但最后的结果,说出来都可笑。
他提心吊胆,最后也不过抢了两千美元,本以为可以拿着这些钱,到外面潇洒一段日子。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那些该死的银行居然准备了防盗颜料,把他抢来那些钱全都毁了,一分也不能花。
有了这次的失败经历,富兰克林并没有气馁。
之后的他越战越勇,在犯罪的道路上一往无前。
直到后来的有一天,他一时失手被警察抓住,在监狱里关了好长时间。
直到今天,他才被释放出来,重新成为自由之身。
想起过去那些事,富兰克林不禁有些唏嘘。
监狱的生活并不好捱,他在里面想了很多很多。
他突然觉得,自己过去的人生是那么失败,是那么的浑浑噩噩。
或许,也是因为这点,他心爱的塔妮莎才离他远去。
一想到塔妮莎,富兰克林心情又低沉几分。
他的这种态度,被对面的拉玛看在眼里,嘴上不高兴的说道。
“拜托,老兄,出来了就开心点,你知道为了这顿昔克堡,我花了多少钱吗?”
拉玛没有说谎。
为了给富兰克林接风洗尘,他特意选了他自认为最高档的餐厅。
就这账单,差点花光他的全部积蓄,甚至他连自己心爱的项链都当了。
“拉玛,我只是在想要不要换一种方法活着。”
富兰克林十分认真。
可拉玛却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老兄,你在说什么胡话,你是不是在里面关傻了?
听我说,时代变了,格罗夫街那群人全都完了,现在街道上根本没什么强大的帮派。
只要咱们两兄弟足够努力,一定能闯出我们自己的一片天。”
拉玛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就像是想到了什么美食一样。
富兰克林没他那么激动,心情依旧很沉闷。
他不想混帮派了,那根本就是一条不归路。
如果可以的话,他现在更想做正行生意,先找份工作谋生,等攒够了钱,就自己出来开公司。
没准以后,他也能当个ceo什么的,开个suv,带着老婆和孩子一起出去旅游。
“真是见鬼!”
拉玛的大呼小叫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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