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读心后,我成了皇帝的心尖宠

第134章 君临渊:系统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东西!

都睡了,独留统统一个在空间里看小破文,统生真是寂寞如雪!

系统深夜独酌,对饮没成三统。

‘君临渊’对这个小破统简直是又爱又恨,你说它是小天使吧,它时不时的刺你一句。

你说它是小恶魔吧,他又能及时救场给你叠加一堆福利。

所以说这两个大活人在情爱面前,完全被一个小黄统“拿捏”得死死的。

神助攻加小坏蛋二为一体的系统,在它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达成了“一统欺二王”的白金成就。

——

沈隽接到珍馐阁的传信时,正在帮藏匿起来的崔明若整理他名下的资产。

他们的对手过于强大,他早劝导过崔明若断尾求生、避其锋芒。

但他就是刚愎之用自以为是,觉得只要除掉那背后的智囊,便可起死回生、逆风翻盘。

经过某些事后,他已然选择尊重崔明若的决定,不再强行帮他出谋划策。

他想让他设计那位所谓的珍馐阁“幕僚”,他也直接拒绝。

道不同不相为谋,在救出崔明若后,他认为他已经回报完当初的救命之恩,随即生出了脱离之心。

只是依崔明若的疯狂程度,自己恐怕没那么好脱身,而留下的那些人也会被他残害殆尽。

所以这一犹豫便留到了今日,没曾想珍馐阁的这位幕后老板会指明要见他。

沈隽略微沉思,还是决定如期赴约。

第二日一早他便来到了指定地点,却见那位早已到达,还闲适的在那煮茶。

竟敢独自一人前来,他不得不佩服这人的胆识。

其实沈隽不知,即使齐明泽决定单刀赴会,陛下也不会允许他身陷囹圄。

他不仅把皇家珍藏的金丝羽衣让他换上,就连这周围都布满了影卫。

还暗中下了死命令,如有一丝异动,直接格杀勿论。

简直恨不得将人武装到牙齿,要不是齐明泽再三保证百分百不会出事,他都会直接跟过来。

其实齐明泽也不是嫌弃‘君临渊’,然而今天他要和沈隽谈的事有点棘手。

但凡有第三人在场,恐怕沈隽都会闭口不谈,那就有点本末倒置了。

沈隽穿过庭外的层层幔帐,入眼的却是一位他如何也想象不到之人。

出乎意料,想想却又在情理之中。

只见座中之人面如凝脂,目似明星,一袭白衣,头戴冠玉。

举手投足间犹如神仙下凡,仙气飘飘,如诗如画,让观赏者不禁沉迷其中。

齐明泽,那位让崔明若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的新科探花郎,不到两月便连跳四级的现任太史阁太史令。

他也曾拜读过他的文章策论,不得不说,即使他饱读诗书。

自信不逊于这届学子,对上这人也是自愧弗如。

可惜由于种种原因,他没能参加此次科考,不然即使必输无疑,他也想与他一较高下。

不过这样的人,却因为样貌太过俊美而错失“六元及第”,当真是人生一大憾事。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后,我成了仇人的掌上明珠
重生后,我成了仇人的掌上明珠
关于重生后,我成了仇人的掌上明珠:前世的宴允规规矩矩了一生,就算是嫁了一个瘸子相公,她都忍受了。她勤勤恳恳的付出一切。却在最后弥留之际,被那个瘸子相公向着丫鬟嘲讽她不过就是郑家的一条狗。一条狗?这可真是讽刺。这讽刺的人生如果再来一次。你以为的狗变成了你的掌上明珠。
不听情歌
血樱散漫
血樱散漫
关于血樱散漫:他,是暗夜中的魅影。她,是戴着面具行侠仗义、除恶扬善的神秘游侠。原本只是一次意外相遇,却卷入一个无法脱离的漩涡……黑夜与白昼共同谱写的协奏曲,神秘而引人注目,渺小的自己是否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归属……
零星泪雨
女配修仙,仇人祭天
女配修仙,仇人祭天
关于女配修仙,仇人祭天:【大女主+无男主+复仇虐渣+修仙】颜楚穿成一本玛丽苏修仙小说里的黑莲花女配,被赘婿渣爹和渣爹的婚外情人毒害。赘婿渣爹和塑料妹妹生生剖开她的肚子伸手在她的腑脏里翻搅,笑着说她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玄阴体质,她被合欢宗宗主叶欢炼制成鼎炉日夜折磨,叶欢强横地捏起她的下颌,说她这辈子都只能成为他的玩物。最后因为复仇不成她被女主的舔狗们联合起来追杀并挫骨扬灰。进入剧情后她才逐渐发现
云杉柳
心死出国后,前女友抛弃白月光跪求我原谅
心死出国后,前女友抛弃白月光跪求我原谅
关于心死出国后,前女友抛弃白月光跪求我原谅:陆河与温蔓在一起的第五年,容琤回国,温蔓的生活重心更加向容琤偏移,所有人都以为他们要破镜重圆。容琤父亲重病,温蔓为了报恩与容琤假意结婚,亲手将陆河推的更远。陆河年少时对温蔓一见钟情,在与温父的约定下和本心使然中,他如愿接近温蔓。这五年来,他替她挡过酒,为她挡过风。因为她生病时的一句话,他放弃事业永远守候在她身边,成为了海城众人皆知的软饭男。可不管他怎么做
好好是只小猫咪
神豪:离婚后我三天赚百亿!
神豪:离婚后我三天赚百亿!
关于神豪:离婚后我三天赚百亿!:【家暴男重生追妻】【赌徒浪子回头,化作宠妻狂魔】【把女儿当命一样呵护】上一世,他家暴妻子,虐待女儿,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畜生,败类。临死前,才知道家庭的温暖,留下太多遗憾。重生后,他用命去呵护妻女,用双手创造未来。凭借预知未来,重生经验,他狂赚百亿,却只为妻女花花花,弥补自己的罪行。
杨三金